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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偶遇“仇人”持刀伤人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0-9-23 16:11:08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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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可是家住石家庄的刘某却不这么认为。刘某在吃饭时偶遇了之前有过节的董某,一气之下拿刀将董某扎伤,最终因不理智行为受到法律惩处。近日,石家庄桥西法院依法审理这起故意伤害案。

  2020年3月的一天,刘某和朋友在石家庄某烧烤店吃饭时,看到曾与其有打架过节的董某,刘某想起之前被打情形,心中仍然愤愤不平,竟用随身携带的拆快递的刀将董某胳膊和后背扎伤,致董某左侧血气胸、胸壁穿透伤。后经鉴定,董某伤情属轻伤二级。事发后刘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与董某达成谅解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刘某已向董某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量刑时予以考虑。案发后,刘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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