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房八年难入住,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法院同向发力,巧解房屋腾退难题——
腾房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王燕周乐
“谢谢你们,帮我解决了多年的心头大事。”近日,当事人刘某将一面锦旗送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向办案干警再次表达谢意。
2017年1月,刘某通过中介贷款购买了邵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几天之后,刘某的家人前去打扫房屋,发现房屋被一位老人梁某占有并居住,且拒不搬离。多次沟通无果,2018年9月,刘某以排除妨害为由将梁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梁某限期腾退房屋。判决后梁某迟迟未履行,刘某又于2019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梁某仍旧不腾退。“八年多了,我手握产权证,却愣是住不进房子,而且每月还要背负几千元的银行贷款。”无奈之下,今年年初,刘某向裕华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经调查,承办检察官了解到,邵某原为梁某的儿媳,现已与梁某儿子离婚。案涉房屋在出售给刘某之前,虽登记在邵某名下,但法院判决该房屋为梁某、梁某孙子以及邵某三者共有。邵某未经梁某同意,擅自将案涉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刘某。梁某据此认为,其有权居住房屋。但刘某办理了过户登记,属于善意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刘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因梁某年事已高,身患疾病,并未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此外,老人梁某还与邵某就分割售房款发生纠纷,于2010年11月将邵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邵某向梁某支付三分之一份额售房款。判决生效后,邵某一直未支付。虽然梁某于2021年4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邵某始终未支付。
“我们不能就案办案,如果该案处理不当,甚至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沟通,倾听梁某诉求,既讲法理,又讲情理,努力解开老人心结。“我本就不满邵某擅自卖房行为,而且至今未得到一分钱。我并非恶意抗拒执行,我的退休金仅够维持日常生活和看病支出,一旦搬出这个房子就意味着我将无处可去啊!”梁某说出了心里话。
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检察官马不停蹄地与法院进行沟通,就案件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执行干警介绍,法院于2021年8月查封了邵某名下一套房产,经过司法拍卖、变卖均已流拍,梁某不同意以物抵债,所以邵某的那套房产一直处于查封中。2022年3月,法院因未找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邵某于2024年10月开始领取退休金,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主动予以恢复执行,并对邵某房产再次启动拍卖程序。
鉴于上述情况,针对案件的症结所在,裕华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了两份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尽快将房屋腾退执行到位,兑现胜诉当事人刘某的合法权益;在预留邵某必需的生活费用后,对其余款项进行冻结、扣划;重新对邵某房产进行询价,重新拍卖,保障梁某的合法权益。
检察建议不是终点,而是推动问题解决的起点。检察建议发出后,办案检察官持续跟踪建议落实情况,并多次会同执行法官继续向梁某释法说理,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今年8月,法院扣划邵某部分退休金发放给梁某,梁某搬离房屋,租房居住。在检察官见证下,刘某收到了房屋钥匙,一起腾房纠纷终以和谐方式画上句号。同时,法院对邵某被查封房产已重启司法拍卖,检察官将实时关注房产拍卖及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