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帮我解决了多年的心头大事!”近日,一面饱含感激的锦旗被送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刘某紧握检察官的手,话语间满是卸下八年心结的轻松。这面锦旗的背后,是石家庄市检察机关以“精准监督+矛盾化解”双轮驱动破解复杂房屋腾退纠纷的生动实践,更是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缩影。
2017年,刘某通过中介贷款买下邵某名下一处房产,完成过户登记后,却遭遇了“入住难”的窘境,房屋一直被梁某占用,多次沟通无果。2018年,刘某以排除妨害为由诉至法院,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可梁某始终拒不腾退。八年时间里,刘某一边每月偿还数千元银行贷款,一边手握房产证却无法入住,维权之路充满艰辛。
2025年初,走投无路的刘某向裕华区检察院递交了执行监督申请,希望检察机关能为他主持公道。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检察机关的履职方向。裕华区检察院迅速成立办案组,既查案件事实,又多方了解各方合理诉求,避免简单办案引发新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办案组接到案件后,并未急于推进监督程序,而是先深入调查案件背后的复杂关系。经梳理发现,这起腾退纠纷并非简单的“占房拒退”,还牵扯出另一起执行案件——案涉房屋原登记在邵某名下(邵某曾是梁某儿媳,现已离婚),此前法院已判决该房屋为梁某、梁某孙子与邵某共同共有,邵某未经梁某同意擅自卖房,梁某因此认为自己有权居住,而刘某已办理过户登记,属于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
更棘手的是梁某曾因分割售房款与邵某发生纠纷,将邵某诉至法院,2010年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却因邵某名下房产拍卖流拍、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于2022年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的梁某,退休金仅够维持基本生活与看病,若强制腾退,将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而刘某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却长期无法实现居住权,权益亦应受到法律保护。
“不能就案办案,要把群众的难处放在心上。”办案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梁某住处、法院执行部门,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既讲法律规定,又谈情理考量。当得知梁某抗拒腾退,不仅是不满邵某擅自卖房,更是因未拿到售房款而对执行工作心生抵触。
针对案件症结,裕华区检察院明确了“双案同步推进、监督化解并重”的办案思路,既要监督法院依法保护刘某的房屋所有权,也要推动解决梁某的分割售房款的诉求。办案组调查发现法院在执行邵某与梁某售房款一案中,未及时跟进邵某财产变动情况,邵某自 2024年10月起已开始领取退休金,具备部分履行能力,且此前查封房产拍卖因定价过高导致流拍,存在处置不当问题;另一方面,刘某申请的房屋腾退执行,因顾虑梁某实际情况长期未推进,胜诉权益未得到兑现。
据此,裕华区检察院向法院制发两份检察建议:一是监督法院尽快落实房屋腾退执行,依法保护刘某房屋所有权;二是监督法院对邵某退休金依法冻结扣划(预留必要生活费用),并重新对查封房产询价拍卖,确保梁某售房款债权得到实现。
检察建议不是“终点”,而是推动问题解决的“起点”。裕华区检察院持续跟踪建议落实情况,积极对接法院共同研究执行方案,多次与梁某当面沟通,告知其售房款执行进展,打消其“腾退后无保障”的顾虑。经过多轮释法说理与协调,梁某终于同意搬离房屋。法院也迅速行动,依法扣划邵某部分退休金发放给梁某,梁某顺利租房居住。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刘某拿到了期盼八年的房屋钥匙,困扰双方多年的纠纷终于和谐化解。
目前,法院已重启对邵某查封房产的拍卖程序,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踪监督,确保梁某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