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晓月
一位八旬老人手里紧攥着一个黑色袋子,神色焦虑地左顾右盼。不一会儿,一名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子悄然出现,短暂交谈后,便从老人手中接过了袋子,匆匆离去。交出袋子的老奶奶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将积攒多年的5万元养老钱,亲手送进了骗子的口袋。
监控下这一幕,记录的是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不久前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件。
画面中那名可疑男子是犯罪嫌疑人杜某某,他为了1500元的好处费,充当了诈骗链条的线下“取手”。上游犯罪分子先通过电话冒充老人的“孙子”,装可怜博取同情,老人信以为真、取出存款,杜某某便根据指令跨省现身,直接从这位八旬老人手中接过了装有5万元养老钱的袋子,完成了犯罪所得的转移。
公安机关最初以诈骗罪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但办案检察官在细致审查案卷后,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重点核查了杜某某与上游人员联络的聊天记录、多次异常跨省取现以及其供述承认“知道钱来路不正但给的好处多”等关键证据,结合既往案例和最新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经系统分析研判,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非诈骗罪。杜某某并未参与前期诈骗共谋,其行为本质是在诈骗既遂后协助转移赃款,这与“直接实施诈骗骗取钱财”的行为存在本质区别。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其他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