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公诉工作质效,近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3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王某某故意伤害案庭审监督,通过“零距离”见证司法过程,切实以外部监督倒逼办案规范化水平提升。
庭审前,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庭审流程,明确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内容涵盖检察官出庭行为规范、公诉文书质量、法庭讯问询问技巧、举证质证逻辑及法庭辩论答辩效果等核心指控环节。
庭审中,人民监督员严格按照监督要求,全程专注观摩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开展法庭调查、参与法庭辩论等履职过程,重点关注检察官出庭仪表是否规范、讯问是否精准指向犯罪事实、举证是否条理清晰、答辩是否有力回应争议焦点。
庭审结束后,立即组织召开座谈会。会上,3位人民监督员从专业视角客观评价了承办检察官的出庭履职表现,认为检察官出庭着装规范、用语严谨,讯问环节紧扣案件关键事实,举证质证环节证据链条完整清晰,答辩过程逻辑严密、法理阐释到位,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同时,人民监督员围绕进一步优化公诉文书细节表述、强化庭审中与审判人员的沟通衔接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诚恳接纳,将认真梳理汇总相关建议,纳入公诉工作规范化建设重点改进内容,切实将监督成果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实际举措。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今后将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监督、案件公开审查等司法活动,以更主动的公开、更广泛的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