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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检察院联合市监局开展“禁止向未成年售酒”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6-5-19 9:50:40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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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防范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包含饮料酒在内的酒类产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肃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饮料酒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以“检察监督+行政监管”联动模式为抓手,聚焦校园周边重点区域,同步推进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全力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

行动启动前期,县检察院联合教育部门在辖区多所中小学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饮酒认知与接触情况”的专项问卷调查。问卷围绕学生对含酒精饮品的识别能力、购买渠道、接触频率及是否遭遇商家违规售酒等方面进行设置,共回收有效问卷两千余份,为精准执法提供第一手实情支撑。

本次行动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便利店、商超、餐饮场所为重点区域,对照重点监管清单,重点排查四类突出问题:一是商家是否将饮料酒和其他饮料混同陈列,增加购买者对饮料酒性质的错误认知;二是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饮料酒的行为;三是在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购买饮料酒时是否尽到提示义务;四是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消费者是否履行身份核验义务,强化经营者的识别与管控责任。

专项行动期间,工作人员深入辖区中小学周边经营主体,逐一核查酒类经营资质、警示标识张贴等情况。对发现未张贴警示标识、未落实身份核验制度等问题的商家,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同时,检察干警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开展现场普法宣传,向商家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告知书》《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责任明白纸》等宣传材料,结合典型案例讲解违法售酒的法律后果,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责任与义务。

下一步,肃宁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同时,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与12315投诉举报热线,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监督,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编:檀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