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北法治报记者 郑伟)为提升整体办案质效,推进实战化岗位练兵,日前,雄县人民检察院首期“雄检微光”学习例会正式开讲。
据悉,雄县检察院党组对开展“雄检微光”学习例会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雄检微光”学习小组,明确由一名检委会专职委员负责统筹,一线业务骨干轮流领学,每周固定开展学习分享活动,聚焦办案实际,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学。
在首期“雄检微光”学习例会上,雄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两名检察官助理赵东旭、齐双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第二款刑期计算规则”“开设赌场罪的认定要求以及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在开放性、营利性、持续性方面的界分”等问题进行分享,并结合办案实际与参会干警深入交流。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学习直击办案痛点,厘清法律适用模糊认识,对办案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