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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简牍为舟溯中华法系之源——对话秦简整理专家刘海年
发布时间:2025-11-25 9:21:14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5年第43期      作者:张 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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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云梦秦简 文明瑰宝

1975年云梦睡虎地出土竹简,这是我国首次发现秦代竹简。其中的《秦律十八种》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最完备的古代法律文献。

从农业生产到行政管理,从户籍制度到环境保护,云梦睡虎地秦简都有明确规定,展现了古代中国“一法度衡石丈尺”“事皆决于法”的法律实践,以及“顺时施政”“明主治吏不治民”的治理智慧。

云梦秦简作为中国古代法治文明的“活化石”,实证了中华法系的深厚根基,彰显了中华文明在人类法治史上的独特贡献。

2024年11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博物馆参观出土秦汉简牍展,强调要继续加强考古研究,提高文物保护水平,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供坚实支撑。

深入研读云梦秦简,我们既能触摸到中华法系的悠久脉络,更能感受到数千年前中华法治文明的繁荣兴盛。今年是云梦睡虎地秦简出土50周年。我们要坚定法治自信,以古为鉴、守正创新,加强云梦简牍法律文化的研究和传承,让沉睡的简牍焕发时代生机,让中华法治文明瑰宝永续传承、泽惠后人。

>>采访现场,刘海年研究员翻阅《睡虎地秦墓竹简》,为记者答疑。 本社记者 张纯/摄

湖北省博物馆展厅内,数枚简牍静卧于玻璃柜中。灯光下,墨色秦隶字迹依稀可辨,记录着秦代基层官吏“喜”抄录的农田管理、司法审讯、官吏考核等内容,两千年前的法律细节跃然简上。

这些简牍的“解码者”之一,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秦简整理专家刘海年。83岁的他身形清瘦却目光如炬,自1975年睡虎地秦简出土起,便作为首批学者投身整理工作。

刘海年先生亲历了这些简牍从脱水保护到文字释读的全过程,更以《秦律刑罚考析》《秦汉诉讼中的“爰书”》等论著,改变了部分人对“暴秦”的刻板印象。

接受专访时,他感慨:“这些简牍不仅是秦的法律实证,更是中华法系生生不息的基因。”

简牍惊雷 改写历史的发现与抢救

1975年底,湖北云梦睡虎地水利施工过程中意外发现秦代墓葬群。当1155枚简牍公之于世,学术界为之震动。

“那是中国考古史上首次大规模发现秦代简牍,尤其是成系统的法律文献。”刘海年先生回忆。此前传世最早的完整法典为公元651年的《唐律疏议》,而唐律正是他的学术根基——1964年他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史专业毕业,师从著名法学家张晋藩先生。

刘海年先生主攻中国古代法,却始终将秦律视为学术拼图中缺失的关键板块。他解释道:“由于年代遥远、屡经战乱,秦的法律典籍几乎全部散佚,后世仅能依靠《史记》《汉书》等史籍中的零星记载拼凑其部分图景。”即便在“文革”期间研究中断,他仍坚持研读典籍。

转机出现在1976年。当时刘海年先生已返京,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整理典籍。《光明日报》上那则秦简出土的报道,令他心情激荡。适逢“开门办所”的倡议,这位厚积薄发的学者便被征召加入秦简整理小组,于1976年4月与同事高恒一同,开启与这批珍贵简牍的深度对话。

整理工作起初设在北大红楼。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976年7月,唐山发生大地震,北京震感强烈。“柜子被震倒,复印件等散落满地。简牍危在旦夕,负责保护工作的同事连夜用棉被包裹木箱,蹬三轮车紧急转运中国历史博物馆存放。”刘海年回忆。

与此同时,整理小组转移至故宫西门内一座新建的仿古建筑短暂工作了一段时间,随后迁至故宫西北角城隍庙的西大殿,作为长期工作基地。“在那里工作的还有马王堆帛书、银雀山汉简与吐鲁番文书的整理人员,办公桌几乎相连。”刘海年说,“这种环境让我们有机会与不同领域的专家密切交流。”

汇聚于此的睡虎地秦简整理小组,堪称一时之选:考古、古文字、战国秦汉史等各领域的顶尖学者,既有张政烺等老一辈权威,也有李学勤、于豪亮、裘锡圭、安作璋等中年骨干,还有李均明等青年才俊。三代学人齐聚一堂,彼此启迪,共克难关。

作为组内少数专攻法律史的学者,刘海年多年的积累发挥了关键作用。“早年读《尚书》《左传》,熬夜啃《史记》《汉书》时下的苦功夫,在这个时候全都派上了用场。”他深有感触地说,研究法律史绝不能局限于条文本身,必须将其置于特定的时代背景中,才能真正理解法律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彼时,在得知这批法律简牍整理后将送给毛主席阅示时,大家的热情格外高涨。经过数月的艰苦努力,简牍的内容逐渐全部浮出水面。“尽管抄录人‘喜’仅记载了少部分条款,远非秦律全部。”刘海年说,“但却提供了第一手材料,让我们得以触及以往学者未能窥见的历史本真。这不仅是学术上的重大突破,更是对中华法律文明源流的一次重要补白。”

简牍破译 从“严刑峻法”到“丰富体系”

面对沉睡两千多年的简牍,整理工作远非简单的文字转写。“秦隶处于篆书向隶书过渡阶段,字形与后世迥异,字迹漫漶、简牍残损,释读异常艰难。”刘海年回忆那些挑灯夜战的日子,“为准确释文,常为一个字查阅数种字典书籍,反复比对注疏。”

他提及破译《仓律》中“县遗麦以为种者,殽禾以藏之”时遇到的难题。“‘殽’字让团队卡壳多日。”直到他在《礼记·礼运》注疏中发现“殽,法也”,意为仿效,才恍然大悟——原句是要求各县仿效收藏谷子的方法保管麦种。“正是这样逐字破解,才拼凑出律文真意。”

随着释读工作的深入,简牍展现的法治智慧令整理小组的学者们惊叹不已。在传统“严刑峻法”叙事外,这些第一手文献呈现出更加复杂立体的“法治”图景。

>>8月26日,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博物馆馆藏的《为吏之道》,被称为中国最早的官员从政准则。 视觉中国供图

其中《封诊式》所载的司法文书和案例,尤其让人印象深刻。刘海年举例:某里士伍乙报案称裾衣夜间被盗,令史勘验时不仅记录墙缺口方向、土壤硬度,更细致量取膝印、手印各六处及秦綦履迹四枚。“这份世界上最早的司法痕迹检验报告,比《洗冤录》早近千年,其所展现的严谨、科学的司法文明曾在日本和欧洲产生深远影响。”

更让刘海年先生感慨的是《封诊式》中体现的司法理念,其中明确规定:“能以书从迹其言,毋笞掠而得人情为上,笞掠为下,有恐为败。”意思是,通过文书规定和推理得出实情才是上策,刑讯实属下策,而恐吓犯罪嫌疑人更是失败。

“这与后世对秦代‘严刑峻法’的刻板印象大相径庭。”刘海年说,“更难得的是,秦律还规定如果实施拷打,要在审讯记录中说明经过了拷打。这种程序正义的意识,在今天看来仍然值得肯定。”

20世纪80年代,刘海年在日本学术交流时,曾与时任东京大学校长、著名刑法学家平野龙一教授探讨这一发现。“作为一位刑法学家,他对中国古代法律能达到如此文明的程度赞叹不已。”

谈到秦律的刑罚体系,刘海年的态度客观而辩证:“秦代司法并非只有严苛的一面,更包含着体系化与规范化的努力。”事实上,秦律对刑罚的适用规定了一系列细致的原则:如规定了刑事责任的年龄,把犯罪意识作为定罪的重要依据,区分故意和过失,对教唆犯从重,自首减免,消除犯罪后果减免,等等。

随着研究的深入,刘海年和同事们发现秦律的丰富程度远超想象。他告诉记者:“为了适应战国时期的形势发展、增强国家实力,除了刑事法律,秦还制定了行政、军事、经济等方面的法律,在变法改革中逐步形成了体系。其内容涉及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手工业生产标准化、市场商品买卖等各个方面。”

>>观众参观“惠此简书——睡虎地秦墓出土简牍”展览展出的竹简 中新社记者 张畅/摄

在刘海年看来,“很多规定超出了人们以往的认知,不少规定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都是最早的。”他同时谈到,法律反映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其形成需经理性思考与漫长实践,云梦睡虎地秦简中每一项重要法律都历经了这一过程。

他举例说,例如《田律》中水利沟渠维护的规定,见于《礼记》和《周礼》;其环保条款,《逸周书·大聚》不仅载有西周时类似要求,更注明源自“禹之禁”,旨在利农富民。

“秦简对商业与市场的管理,亦早见于典籍。”他进一步说明,布匹作为商品交换的等价物见于《礼记》《周礼》乃至《诗经》;国家还设专门机构严格管理市场准入、商品规格与定价,《礼记》明定不合格商品不得入市。

>>“惠此简书——睡虎地秦墓出土简牍”展览展出的竹简主人“喜”的3D复原头像 中新社记者 张畅/摄

“关于上述农、工、商业与环境保护规定,大体反映西周制度。”刘海年表示,在刑律与诉讼程序方面,将《法律答问》中的条文与《尚书·吕刑》及诸《诰》《誓》的相关内容对照研究,见其罪名、刑名与刑法原则甚至可追溯至夏商时代。

从云梦睡虎地秦简溯流而上,秦律对先秦制度的沿袭清晰可见。“中华法系自萌芽便展现出‘连续性’与‘包容性’的鲜明特质——将社会实践与理性思考淬炼为法律规范,在持续演进中跨越数千年仍生机勃勃。”刘海年说。

>>湖北省博物馆收藏品云梦木牍 视觉中国供图

薪火相传 简牍中的未来启示

“云梦秦简的发现及研究,再现了商鞅变法到秦始皇统一六国时期法治文明的演进历程,展现了春秋战国时期壮丽的历史画卷。云梦秦简的发现及研究,也为我们探索中华法系的渊源提供了舟楫。”刘海年如是评价。

云梦睡虎地秦简发现后,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持续推进与文物考古学界的努力,秦汉简牍大量涌现,如里耶秦简、岳麓秦简、张家山汉简、长沙五一广场简等,其法律内容与云梦睡虎地秦简的内容互为补充,大大推进了秦与春秋战国变法改革以来的法律制度研究。

“近年出版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尽管多为古代典籍,由于其内容主要记载西周历史,对探索中华法系渊源也具有重要意义。”刘海年说。据统计,目前已发现战国、秦汉、三国等时代的简牍达30余万枚。改革开放后,两湖地区大量简牍出土,被形容为“井喷”式发现。

刘海年认为,简牍研究前景广阔且任重道远。“考古学界在简牍发掘、整理与出版中已作出了巨大贡献,不过在此基础上的研究环节尚有些滞后。”刘海年说。他在清华大学举办的“长沙五一广场简与东汉历史文化研讨会”上,曾呼吁建立国家级简牍研究工程,以进一步加强对简牍发掘、整理、出版与研究的支持和指导。

对于年轻学者,刘海年以自身经历寄语:“法律史研究需‘顶天立地’——既要爬梳简牍、校勘律文,也要思考如何让传统法治智慧与当代对话。”他回忆起与杨一凡共同主编《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的岁月:“我们耗时十余年整理近千万字文献,只为搭建学术基石。如今数字技术让简牍图像高清化、数据库化,但‘板凳甘坐十年冷’的精神不能丢。”

他特别提出,优秀的中国法律史研究者要有良好的知识基础,熟悉传世典籍与相关法律,同时对历史、考古、古文字等方面的知识有所了解。“我们需要让甲骨文、金文、简牍等新材料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进入课堂。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优秀的法律史研究者。”

刘海年还希望年轻学者学习老一代学者的优良品德和严谨治学的学风。“我在整理云梦睡虎地秦简的过程中,接触到不少老一辈学者,如张政烺、唐兰、顾铁符、夏鼐、朱德熙等,他们功底扎实,品德高尚,谦虚谨慎,给我印象非常深刻。他们热爱祖国,执着事业,贡献很大也平易近人。”

采访结束时,刘海年坚持送记者至门口。回望他书房中堆叠如山的文献,仿佛仍能闻到淡淡墨香。五十年前,他在简牍裂缝中窥见法治文明的曙光;五十年后,他仍在孜孜不倦地探寻中华法系的源头活水。

“法律史不仅是故纸堆里的考据,更是文明基因的解码。”刘海年告诉记者,“当我们用今天的眼光重读秦简,其实是在回答一个问题:一个古老文明,何以在变革中生生不息?”或许,这正是云梦睡虎地秦简留给我们最珍贵的启示——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处,法治精神永远年轻。

(“云梦秦简 文明瑰宝”系列报道之一 | 以简牍为舟溯中华法系之源——对话秦简整理专家刘海年)

责编:李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