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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发布时间:2025-11-25 16:14:58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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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引向深入,中央宣传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对2021年出版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修订,组织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以下简称《纲要(2025年版)》)一书。《纲要(2025年版)》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其主要方面来讲,集中体现为‘十二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其中,“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等重要表述,从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将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融合贯通,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以法治巩固和彰显制度优势、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在推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方面作出一系列部署、取得一系列成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在新的征程上,必须更加注重发挥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无论是国家法律还是党内法规,都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根本意志,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两者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治理中既发挥不同作用又紧密互动。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规治党是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共同促进“中国之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是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执政的显著优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党长期执政,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治国这一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和依规治党这一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是推动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一互补的关键所在。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让制度“长牙”、“带电”,把依规治党体现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各环节。要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体系,以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夯实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制度基础。要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机制,实现两套规范体系之间的良好配合,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要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要坚持把依规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推动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全党遵规守纪,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社风民风,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要在党的领导下,一体用好党纪国法“两把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要不断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执规与执法标准协同、程序贯通、工作联动,促进纪法有效衔接、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党内法规作为党的制度体系的脊梁,法律法规作为国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梁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一体建设的制度伟力,转化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磅礴实践,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责编:李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