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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识债务 立足发展稳化债
发布时间:2026-5-19 9:27:19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作者:遵化人大 张春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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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各界谈及政府债务,普遍存在片面化、标签化的负面认知,此类看法不够客观全面。政府举债绝非天然的负面行为,更不能全盘否定合规举债在稳定经济运行、保障基本民生、补齐发展短板中的重要正向作用。

一、正本清源,破除债务认知偏见

政府举债本质是跨周期统筹调配财力,依托未来稳定收益保障当下重点建设落地。现阶段地方刚性支出规模大、保障范围广,民生事业与公共服务投入逐年递增,诸多事关长远发展的民生工程、发展项目需超前谋划、提前实施。而财政收入具有当期实现的特点,部分税收、非税收入还存在入库滞后问题,收支在时间节奏、资金规模上存在明显错配,仅依靠当期自有财力,难以满足集中性、大批量重点支出需求,依规适度举债成为补齐资金缺口的合理路径。

以高速公路修建为例,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物资用工等环节需一次性投入巨额资金,资金压力集中于建设阶段;项目建成后通行收益、产业带动、经济增值等效益长期释放,短期难以覆盖建设成本。若单纯依靠当年财政收入投入,不仅无力承担巨额建设资金,还会挤占保运转、保民生必备经费,更会延缓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进程。规范举债,正是破解财政收支矛盾,保障重大项目顺利落地的关键举措。

当前,固守“量入为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保守理财思路,已然难以适配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教育、医疗、养老、民生兜底等领域支出具有极强刚性,保障标准只能稳步提升,无法随财政收入波动随意缩减;城市配套完善、能源体系建设、产业园区打造等长远项目,建设周期长、社会效益深远,必须超前谋划、持续推进。民生保障不容拖延,区域发展不容滞后,固守保守理财思维,只会拉大区域发展差距、降低群众民生福祉,与高质量发展目标背道而驰。

与此同时,政府承担着经济逆周期调节、财政跨年度平衡的重要职能。通过科学统筹财力、规范有序举债,能够有效平滑财政收支波动,精准补齐城乡发展、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既筑牢当下民生保障底线,也为地方长远高质量发展积蓄动能。由此可见,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是调控财政收支、推进公共事业建设、稳定地方经济大盘的重要政策工具,其存在具有坚实的现实必要性和时代合理性。

二、溯源析理,厘清负面认知根源

社会层面对政府债务形成负面刻板印象,是认知误区、经济形势、地方管理、资金使用、债务结构等多重因素叠加形成的综合结果。

一是思想认知存在根本性偏差。“债台高筑”历来带有明显贬义,常用来警示盲目过度举债的潜在风险。个人债务受生命周期约束,偿债周期短、收入来源有限,极易出现寅吃卯粮、收支失衡的问题。但地方政府具备长期稳定履职运行的特质,拥有稳定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收益等长期财力作为偿债支撑,政府债务本质上更趋近于永续债务,可通过统筹长期债务结构、盘活项目收益回流资金,分期分批稳妥化解、有序压降。社会大众惯以个人负债思维逻辑评判政府债务,进而产生不必要的顾虑与抵触心态。

二是经济下行加剧社会认知焦虑。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地方财税收入同步收窄,债务相关监测指标持续走高,极易引发社会各界普遍担忧。与此同时,经济承压阶段,适度扩大财政赤字、加码有效投资、保障民生投入,是稳住经济大盘、兜牢民生底线的必要施策路径。该类宏观调控举措,与群众直观感知存在落差,进一步加重社会层面对政府债务的负面认知。

三是部分地区债务规模超出财政承载底线。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发展速度,盲目扩张举债体量,债务总量已然超出区域综合财力及长期偿债承受范围。加之部分地方存在民生保障、人员薪酬拨付滞后,违规担保融资等不规范行为,进一步加剧属地偿债压力,相关问题备受社会关注。

四是债务资金使用质效偏低,收益与风险配比失衡。一方面,部分债务资金多用于纯公益性项目,缺乏经营性收益来源,无稳定现金流回流,偿债资金高度依赖财政统筹拨付,偿债渠道较为单一。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债务资金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在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全程监管等方面存在短板,极易造成资金闲置、投向跑偏、项目推进滞缓等问题,大幅拉低资金使用效益,潜藏诸多隐性财政风险。

五是债务结构较为繁杂,隐性债务风险隐患凸显。地方政府债务既包含显性直接债务,又涵盖城投平台融资、社保资金缺口、政策性或有债务等隐性债务,各类债务交织叠加,致使债务底数难以摸清、统筹管控难度加大,潜在风险无法实现全面精准研判管控。

六是债务处置不当易诱发连锁负面效应。个别地区面对沉重偿债压力,采取挤占民生保障资金、借新还旧周转、向上转嫁压力等被动化解方式,极易造成财政支出失衡、基层运转承压等系列衍生问题,持续拉低社会对地方债务管理的整体预期。

三、统筹兼顾,坚持以发展破解化债困局

事实上,社会大众排斥的并非合规政府债务,而是债务无序扩张带来的财政风险与发展不确定性。做好地方债务管理工作,核心是严控债务规模、匹配发展实际,充分发挥举债助力发展的正向作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稳妥有序开展债务化解工作。

首先,要精准厘清化债核心内涵。化债的重点是化解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行为,而非彻底清零地方政府债务。从财政运行规律来看,地方政府合理债务可依托市场化借新还旧实现良性循环,常态化规范存续,债务运行核心风险不在于本金偿还,而在于利息兑付压力。唯有科学认识化债本质,才能避免陷入“盲目压债”或“放任举债”的极端。

其次,要用好债务置换政策。当前全国统筹推进的债务置换工作,是本轮化债工作的核心举措,其目的不仅在于清偿存量债务,更在于优化整体融资结构、压降综合融资成本。伴随土地财政收益持续收窄,地方财政增收承压,存量高息债务本息支出压力持续加大,多地难以统筹兼顾债务偿还与经济发展。依托中央统筹资金支持,将地方存量高成本债务置换为低成本合规债务,能够大幅减轻地方年度偿债压力,让政府集中财力做好 “三保” 工作、推进产业培育与城乡建设,助推经济企稳回升。

最后,要坚守发展导向。化解地方债务的根本出路,始终是“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谋发展”。政府债务长期偿债核心依靠财税收入增长,而财税增收根基在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脱离经济发展单纯压降债务,只会陷入被动偿债、发展停滞的僵局;只顾盲目举债发展、忽视风险管控,终将导致债务风险不断累积,反噬区域发展大局。近年来我国持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2026年赤字率更是拟按4%左右安排。一方面统筹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工具,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激活消费市场、培育新兴产业,持续做大经济总量与财政税源,以经济发展逐步稀释存量债务风险。另一方面持续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厘清政企权责边界,从制度层面严控新增隐性债务增量。

总而言之,政府债务绝非阻碍发展的“洪水猛兽”,合规举债顺应民生保障刚需与区域发展大势,无序扩张、粗放使用、监管缺位才是债务风险产生的根源。各地必须严守举债底线,做到规范举债、精准用债、有序偿债,健全债务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科学核定债务合理规模,用好上级化债扶持政策,持续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始终坚守发展优先导向,以产业振兴夯实财源根基,以财力提质筑牢偿债底气,充分释放政府债务正向效能,统筹实现债务风险平稳化解与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双向共赢。

责编:陶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