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26年6月22发布的“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的部分场地租赁权拍卖公告”,现就有关事项更正如下:将原公告中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中7.标的七公共教学楼中间平房商业B区B3的“(1)竞买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打字、复印、文印、图文设计、办公服务等相关条款。”更改为“(1)竞买人须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打字、复印、文印、图文设计、办公服务等相关条款。”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