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抚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红、王华、赵晗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广麒,区人民法院院长韩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强,区监察委员会,区政府办,区应急局,区发改局负责同志和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会1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将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随后,会议听取审议确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数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实施《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2025年1-9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