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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四大阶段
作者:    来源:燕赵都市报    时间:2013-3-3     责编:薛兰英

  第一季:为房地产业正名(2003-2004年)
    200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改善居民居住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18号文”开启了十年楼市调控的序幕,明确房地产业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2003年8月,央行下发通知,对房地产企业和项目加大信贷支持。
第二季:降温(2005-2008年)
    2005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主要问题是: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商品房结构不合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2006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专题研究房地产调控,认为“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在此之前,央行已于2004年底开始紧缩“银根”,商品房开发资本金比例上调、加息接踵而至。2005年3月,国字号条文首次出现,“国八条”出台后不到半年,更严格的“新国八条”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2006年,更具针对性的“国六条”出台,随后,“限价房”应运而生。
第三季:紧急救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
    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冲击,楼市成为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的一剂强心针。2008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住房消费,保持合理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随后,二手房营业税减免、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时限由2年延长至5年的等刺激政策给房地产释放了活力。
第四季:全面加码(2010年至今)
    2009年12月至今,国务院先后5次常务会议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从最初的“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一些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到“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到“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有的城市调控力度有所放松”,再到“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楼市调控一直没有放松。
    2010年开始,全面加码的调控政策相继出台。“国十条”祭出限贷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不低于四成,房贷利率上浮10%,当时被称为史上最严厉调控政策。一年后,以限购为主要内容的“新国八条”打出了“杀手锏”,全国36个城市先期纳入限购范围,此后限购范围越来越大。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再次提高至50%。限购、限贷、限价三管齐下。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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