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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那些事儿 统一监管
作者: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13-3-11 10:26:08     责编:薛兰英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

  《方案》提出,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单设的食品安全办。

  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衔接,明确责任,《方案》提出,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解读

  让生产经营者成为第一责任人

  这次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哪些考虑?

  中央编办负责人表示,食品药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国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同时也要看到,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

  食品安全目前实行分段监管体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生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流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消费。实践证明,监管部门越多,监管边界模糊地带就越多,既存在重复监管,又存在监管盲点,难以做到无缝衔接,监管责任难以落实。多个部门监管,监管资源分散,每个部门力量都显薄弱,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整体执法效能不高。

  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更高要求,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

  因此,需要下决心改革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这样改革,执法模式由多头变为集中,强化和落实了监管责任,有利于实现全程无缝监管,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整体效能。

  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需要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形成队伍集中、装备集中,广覆盖、专业化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文/新华社

  分析

  将构成一个无缝隙监管流程

  食品药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过去,人们通常用“九龙治水”形容食品药品监管现状,由于管的部门太多,出了问题也不知道该找谁。

  “改革后,实现了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以牛奶为例,第一个环节是农业部对牛奶源头上要把握好,进入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后,就由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来监管,最后由卫生部门进行评估。评估后将信息反馈给上述两个部门,由他们来进行改进,这样就构成了一个无缝隙的监管流程。

  近些年,食品安全领域可谓乱象丛生、问题应接不暇,涉及监管部门10多家,“政出多门”却“问责无门”,广受诟病。

  “理顺、明确权责是改革的首要一步。”全国人大代表符凤春说,监管部门多,却都有权无责,最后成了谁都管谁都不管,要想解决问题,首先要集中到一个部门管,明确行政与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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