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 会议日程 | 会议议程 | 要 闻 | 会议文件 | 燕赵之声 | 代表建言 | 媒体聚焦 | 相关报道 |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河北人大网 >> 燕赵人民代表网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题 >> 相关报道
李立国:修订行政法规 将社会组织的资金、活动、行为都纳入监管
作者: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13-3-13 10:23:00     责编: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

今天上午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召开记者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国日报、中国日报网记者提问:我们看到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社会组织将直接登记,这是否意味着政府一些职能将转移给社会组织?请问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如何监管?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回答称: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安排。管理制度改革以后,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范围、步伐、力度会加大加快,会把一些事务性的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这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从总体上看,今后我国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会扩大和加强。

在实行管理制度改革后,怎样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在认真依法履行登记审查职责的基础上,民政部门主要通过三方面来加强依法监管。

一是修订涉及社会组织的三个行政法规,把社会组织的资金、活动、行为都纳入到监管之中。二是促进社会组织活动的公开透明,增强行业自律,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把民政部门实行的登记、年度检查、执法、评估的情况和社会各方面对社会组织的反映、评价及时反映在信息平台上,以利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共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主办: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宣传处、燕赵人民代表网
( 建议将显示器分辨率设定为:1024*768以获得更好的浏览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