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独生子女家庭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作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各种意外情况的发生,目前我国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已达100万个。”全国人大代表、唐山市副市长、农工党唐山市委主委高瑞华表示,建议提高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金标准。
高瑞华表示,由于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致使相关家庭在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比较突出,负面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个人诉求迫切。为此她建议,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女方在49至54周岁、男方不满60周岁的,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生活补贴;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生活补贴、150元养老补贴,即每人每月增加5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女方在49至54周岁、男方不满60周岁的,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生活补贴;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0元生活补贴、150元养老补贴,即每人每月增加450元。并建议中央和地方财政按原补贴标准的分担比例负担,国家可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各级财政分担比例。
而对失独、伤残家庭父母因患大病,失去劳动能力且无经济生活来源的,高瑞华代表建议优先纳入民政、红十字会等单位的大病救助范围和困难救助体系给予救助。对于养老问题,要将计生特殊家庭父母参照“三无”人员对待。同时,要对计生失独家庭老人善后事宜作出制度性安排,建议明确所在社区或村委会作为他们死后处理后事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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