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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大气治理作为民生工程来抓
作者:    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13-3-16 14:50:56     责编:薛兰英

  “环保光靠风不行……”

  “雾霾光靠吹不行……”

  今年全国“两会”,在去北京人民大会堂出席第三次全体会议的路上,安徽代表团两位代表的对话,引起同行代表的笑声。

  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出现雾霾和扬沙天气。在审议各项报告时,如何治理大气污染,成了安徽代表关注的一个话题。代表们认为,治理大气污染需要政府、社会、公众三方形成合力,要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代表们呼吁,尽快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环保立法,完善大气污染法律制度,指导全国各地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的制定和修订。

  减轻城市环境压力

  “我专门打电话回去,要求有关部门注意这几天大风降温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应对。”安徽省马鞍山市市长张晓麟代表说,马鞍山PM2.5值基本上都在个位数,只是偶尔出现两位数值。

  张晓麟说,正是因为雾霾会随风飘,有地方认为即便自己治了,别的地方飘过来,就等于没治。这种认识再加上地方发展经济的压力,有些地方往往消极对待大气污染治理。因此,他建议,把环境保护与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结合起来,大力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在转型发展上做好“加减法”。“加法”,就是要在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减法”,就是必须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项目进入,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减轻城市环境压力。尤其在招商引资中,把实施清洁生产作为前置条件,设立更高的“绿色门槛”。

  “环保工作应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刘德培代表认为,要把大气治理作为民生工程来抓,在经济工作、社会管理工作、民生工作中给予重点安排和部署。

  安徽省池州市市长赵馨群代表认为,应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污染治理及修复经费按“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让污染者承担成本,严重污染者付出沉重代价。

  完善污染防治法律

  更多的代表则认为应加强环保立法,完善大气污染法律制度。安徽省环保厅厅长缪学刚代表建议,尽快修改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环保监管,健全基层环保机构,新增编制招录环保专业人员。

  “从今年中东部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污染指数纷纷‘爆表’看,大气污染已波及全国各地,并呈现出严重的区域性复合型污染,需要区域协同解决。”中国移动安徽有限集团公司董事长郑杰代表建议,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时应实施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实行区域控制与行业控制相结合。

  像郑杰代表一样,安徽代表团有许多代表对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建议。他们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是1987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95年8月第一次修订,2000年4月第二次修订,对防治我国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与经济持续发展,曾发挥重要的作用。但该法自2000年修订后,已近13年,大气环境管理面临的各种情况与2000年相比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尽快修改。

  王翠凤等30多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应把“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放在同一位置上,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制、原则、制度和机制。进一步理顺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环保部门大气环境监督管理职能,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修订应将实施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管理、突出大气污染事故和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和处置、强化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作为重点内容。

主办: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宣传处、燕赵人民代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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