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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刚代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有法可依
作者:吴绍冰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时间:2014-3-13 8:14:51     责编:薛兰英
  “去年底发生的青岛‘11.22’爆炸事件,损失惨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次事故再次警示我们,要优化城市规划布局,加快地下空间立法。”中石油华北石油管理局局长黄刚代表提出,由于城市快速扩张和地下空间无序开发导致的城市安全和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要加快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立法。

  黄刚代表介绍说,国家环保总局开展的全国化工项目环境风险大排查调查结果显示:总投资近10152亿元的7555个化工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更为严重的是,各地区新建了很多“石化园区”、“大型石化基地”,新旧园区或项目聚集在一起,会产生污染叠加效应。同时,地下空间既没有作为土地资源的延伸,也没有作为独立资源进行法律法规规范,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通信、电力、油、气、排水、热力等管线纵横交错地分布在城市的地下空间,且分属不同的产权主体,导致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地下管道保护不力。“当城市快速扩张与已有能源设施布局产生矛盾时,如果地方政府在依法监管及协调、保障上的主导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往往就会错失防患于未然的机会。”

  黄刚代表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无法可依。他说,目前这方面的专门立法尚属空白,现行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没有明确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权属管理,因而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暴露出很多问题,亟需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权限和程序。同时,政府与企业应根据各自发展规划,建立起及时、便捷、高效的沟通会商机制;制定出政府与企业联合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企业、地方政府和国家三方事故的应急救援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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