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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代表提议制反腐败法 禁止公职人员另兼公职
作者:席锋宇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时间:2014-3-13 13:38:30     责编:薛兰英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代表称,目前我国有关惩治腐败的规定散落于单行法律、党内规定以及大量反腐倡廉的政策性文件中,不够系统和完善,应该尽快制定反腐败法。

  “制定反腐败法,明确权力运行的规范以及权力的边界,可增强党员及公务员对自己行使权力后果的预期性,对党员及公务员也是一种保护。”吴青认为,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持续性、规范化,必须进行制度化的设计,将其完全纳入法治轨道。

  吴青认为,反腐败法的框架和主要制度设计应包含:任职限制与回避制度;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兼职、经商行为,禁止公职人员兼任一个以上公职,或者公职之外担任企事业单位的职务;腐败资产的追回制度,应明确规定腐败资产的追回责任主体、程序和措施。公众监督制度,明确公众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信件等方式举报腐败行为,并提供保护措施;明确公职人员从业伦理道德规定,可梳理党内公职人员公车使用、公款接待等规定,作为公职人员从业伦理道德予以明确;规范公权力的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需要规范公权力的运行;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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