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霍爱民,副主任任建堂、冯建军、宋新平出席会议。任建堂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霍爱民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全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全县财政决算情况,交通路网建设工作情况等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了有关报告和决议。
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井陉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审议了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县政府副县长李佳林、县法院院长韩剑斌,县监委、县检察院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