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唐山市十六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对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立群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法院结合执行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执行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优化人员配置,加强专业培训,执行队伍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得到提升,履职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
会议强调,市法院要坚持以补短板、强根基、优效能为导向,全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行队伍。一是强化人员力量配备。推进人才梯队建设,科学配置执行力量,系统性缓解人案矛盾。二是强化素质能力提升。针对性开展专业培训,夯实基础业务能力和复杂案件攻坚能力,推动执行队伍工作水平整体跃升。三是强化监督正风肃纪。持续整治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坚决纠治消极执行、选择执行、拖延执行等行为,确保执行权依法规范运行,筑牢司法公信力根基。四是强化激励保障机制。推动建立与执行工作强度、风险、实绩相匹配的绩效考评与奖励机制,强化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充分激发队伍干事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