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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火墙”
——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法综述
发布时间:2026-7-14 15:27:29   来源:《公民与法治》2026年第6期      作者:杜海 马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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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价值:回应社会需求,推进源头治理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要求,是平安中国建设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

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治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多个文件,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河北省委就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过立法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意义重大。

制定条例是解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突出,且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诱因复杂化等特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遇到了一些新问题、新挑战,对尚存在的协调机制不顺、部门工作合力不够、预防教育亟待加强等问题,需要通过立法积极应对形势变化,构筑法治防线、推进综合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降低违法犯罪风险。

制定条例是总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实践经验的现实要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年12月26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河北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积极进行实践探索和机制制度创新,采取系列措施,推动预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通过立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固定下来,形成河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发展新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立法思路:注重综合施策,形成社会合力

条例在起草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严格遵循上位法的立法原则和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问题导向,针对全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强化各方责任措施,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治理。

条例草案突出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分级矫治原则。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新要求新部署。健全机制制度,完善框架、细化规定、补充内容,构建完整体系。二是坚持源头预防、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充实学校管教责任,夯实国家机关保护责任,发挥群团组织优势,推动社会广泛参与,落实落细各方职责,形成协同合力,有效解决治理环节衔接不畅问题。三是坚持保护与预防并重。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治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强化对未成年人早期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及时有效干预,实施分级预防,细化教育矫治措施。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网络乱象、学生欺凌、文身泛滥等焦点难点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五是提炼固化有效经验做法。针对辍学、留守、困境和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群体完善帮扶措施,规范专门学校建设管理,加强司法预防保护,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立法过程:广泛深入调研,充分凝聚共识

2025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将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列为一类项目。此前,省人大社会委、团省委等单位为条例草案的起草做了大量工作。后根据工作实际,明确由省委政法委牵头起草,省人大监察司法委提交议案。省委政法委牵头组建起草专班,多次召开立法座谈会、专家论证会,赴省内石家庄、张家口、廊坊和省外广东、海南等地调研,召开专题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了省直相关单位和专家学者意见,形成初稿。2025年9月4日,省十四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9月18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0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交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初审。

二审、三审期间,河北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省教育厅、团省委等单位,开展了大量调研、修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重要要求,认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落实省委最新工作部署。二是深入研究河北近五年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以相关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为基础,准确研判犯罪特征、高发诱因,梳理关键环节和防治堵点,系统作出制度安排。三是赴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和石家庄、张家口、邯郸市等地的专门学校、普通中学、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及社会观护基地实地调研,取得一手材料。四是与罪错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当面交流。与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未成年犯及其父母面对面沟通40余人次,针对未成年犯家长、专门学校学生及家长发放不同类型调查问卷300余份,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五是多次组织省直部门立法座谈,充分听取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团省委、省妇联等主要职能部门意见,统一各方意见。六是线上线下结合广泛征求意见,书面征求省直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高等学校、社会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凝聚社会共识。在此基础上,认真梳理研究、充分吸纳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精细打磨文本,完善框架结构,补充关键条款,强化制度刚性。

条例草案于2025年11月提请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二审,2026年3月提请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三审并表决通过。

立法亮点:紧密结合实际,体现河北特色

条例共8章64条,在构建协同支持体系、加强网络治理、防治学生欺凌和落实关爱帮扶措施等方面作了特色规定。

明确宗旨原则和主体责任。条例规定,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矫治;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平安河北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实行综合治理;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加强与周边省份交流与协作,建立健全省内跨行政区域工作联动机制。

完善协同支持体系。为推进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合力,条例结合河北工作需要,创制性设专章,对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基层联动、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协同支持体系作出明确规定。条例还规定,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关爱帮扶、处置干预的联动反应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使用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培育、引导和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信息化建设;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功能,推动完善与其他热线的合作和转介机制,联动有关部门分级分类妥善处置。

强化预防教育。条例设专章明确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的预防教育责任,规定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教育、生命教育等预防犯罪相关教育;列举了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教育职责;规定学校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大力发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事业;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依托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防治学生欺凌。条例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关于欺凌防控教育处置职责,规定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学生欺凌发现、认定和处置的工作流程,健全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干预机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校园智慧安防建设,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欺凌行为发生的各种隐患;学校一经发现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得瞒报、谎报。

加强网络治理。针对防治网络不良信息影响和网络沉迷问题,条例规定,网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惩处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组织、教唆、胁迫、引诱、欺骗、帮助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发现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严格文身管理。针对未成年人文身问题,条例规定,学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文身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文身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

落实关爱措施。条例规定防止失学、辍学,强化对留守、困境和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关爱帮扶措施,规定学校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加强对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的帮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应当加强与不在学、未就业的未成年人联系,为已经完成义务教育、有就学就业意愿的未成年人提供便利,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帮扶。

强化不良行为干预。条例细化了不良行为种类;明确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机关干预职责;明确学校对有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予以训导等管理教育措施,建立家校合作机制。相关部门应当推动学校、社区和家庭禁毒教育联动;净化校园及其周边环境;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不得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电竞酒店、剧本娱乐、台球厅等经营场所不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加强严重不良行为矫治。条例细化严重不良行为种类,明确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职责。明确公安机关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可以采取训诫等各项矫治教育措施。按照国家规定,明确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组成,以及接受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的具体情形。明确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按照国家规定制定本省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具体工作规范。

加强重新犯罪预防。条例规定,公检法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应当将法治教育贯穿办案全过程;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针对未成年犯、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案情、刑期、心理特点和改造表现,制定个别化矫治方案;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责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形。总结河北法院“一案两卷”工作实践经验,规定探索在审判卷之外建立保护预防卷,规范未成年人延伸保护工作,落实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救助、判后回访等措施,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

责编:檀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