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连满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灵芝、李自昌和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吴向锋、崔旭及县政府、县人大、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和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5年康保县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康保县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康保县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康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周学勤辞去康保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17日康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康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康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学勤辞去康保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
康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任亚森辞去康保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17日康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康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康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任亚森辞去康保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康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涛辞去康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17日康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康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康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涛辞去康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康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国栋辞去康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17日康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康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康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国栋辞去康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昝杰亮为康保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6年6月17日康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康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康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任命昝杰亮为康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昝杰亮为康保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康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韩博华为康保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6年6月17日康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康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康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任命韩博华为康保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韩博华为康保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周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