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斌)8月1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军波列席会议,有关副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衡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和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包括大会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表决通过了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关于设立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和联动监督各领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衡水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份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衡水市2026年财政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6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集中视察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或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办公室、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分管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的负责同志和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组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