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刘清波)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公告,将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公告指出,今年10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62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予以取消,并向社会公开。
公告要求,对公布取消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停止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实行变相审批;要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要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