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17731116730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工作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魅力乡镇 企事业风采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健康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社会

12月起“老赖”将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5-12-14 9:31:40   来源:河北日报  
  日前从省工商局获悉,从今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从12月起,全国工商系统启动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工作,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等8部委签署的《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精神,对全国范围内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司登记注册环节全面实行任职限制。12月1日,“河北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并与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进行联网,这标志着我省将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信用联合惩戒。
  目前,省工商局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已升级企业登记功能,实现了在企业申请办理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登记时,系统能够实现自动拦截、自动弹出警示窗口,提示限制原因,并自动生成《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老赖”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法院与工商部门数据交换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此举确保既不漏过一个“老赖”,又保障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的人的合法权益。省工商局还将尽快把经营异常名录数据推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推动联合惩戒的开展。
责编:陶影
 
新闻排行  
平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
邯郸市肥乡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
昌黎县人大机关支部开展“迎五一·颂五四”活动
栾城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城区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肥乡区人大 高超联合举办政府系统承办工作交办
肥乡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抬一召开“河北发展,
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五星级”人大代表之家(
乐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