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17731116730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工作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魅力乡镇 企事业风采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健康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教育

教育部:高考成绩及评卷信息将保留三年

 
2015-3-18 12:44: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昨天,教育部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明确考生成绩、评卷信息等可保存3年。
  教育部明确,高考(课程)试卷运送车辆须加装视频监控设备或使用GPS、GPRS、RFID等技术手段,教育考试机构实时监控到试卷运送全过程。在试卷保管、分发场所,须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进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录像。参加试卷整理的人员须为教育考试机构正式在编人员。试卷整理场所要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和登记制度。试卷整理人员须接受违禁物品检查,与整理试卷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试卷整理场所。所有人员在整理试卷工作全过程中不得单独离开试卷整理现场。对试卷的运送、保管、分发环节的视频监控录像实行回放查看和报告制度。
  在评卷环节,规定要求,考生答卷在集中扫描或统一评阅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评卷场所应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扫描后的答卷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6个月。答卷扫描图像、评卷信息(含评卷过程数据)、考生成绩等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3年。
  考生情况等考试信息及未授权公布的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评卷工作中产生的所有涉及考生答卷、评卷情况、考试成绩等信息,只能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留存。
责编:陶影
 
新闻排行  
平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
邯郸市肥乡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
昌黎县人大机关支部开展“迎五一·颂五四”活动
栾城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城区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肥乡区人大 高超联合举办政府系统承办工作交办
肥乡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抬一召开“河北发展,
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五星级”人大代表之家(
乐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