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周仲明辞去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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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 |
2015-7-31 8:53:47 来源:本网 |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周仲明辞去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责编:陶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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