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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16.7%网购商品虚假促销 消费者可维权索赔

 
2016-12-14 15:52:34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12月13日讯(记者 杨阳)“双十一全场五折起”、“双十二来了 满百减四十”……继“双十一”网购狂欢节过后,“双十二”也在一片买买买的呼声中落下帷幕。可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昨日发布《2016年“双11”网购商品价格体验式调查报告》,宣称参加“双11”促销活动的商品中,16.7%的商品价格在当天并不是近期低价,假促销、真误导等涉嫌违规行为大量存在。
    16.7%的商品假促销涉嫌违规
    在本次“双11”网购体验式调查活动期间,中消协组织体验人员对天猫、淘宝、京东、苏宁易购、国美在线、1号店、聚美优品、当当网、蘑菇街、网易考拉海购平台等13个网络购物平台中宣称折扣相对大、销量相对较多的533款商品进行了价格追踪,涉及服装鞋帽、手机数码、零食特产、化妆洗护、家居家纺、母婴用品、箱包配饰、图书音像、家用电器、运动户外、汽车用品以及其他日用品等12大品类。
    体验人员从10月20日到11月25日,通过截屏、录像、照相等取证方式对每款商品分别选取了14个时间点详细记录了价格变化情况。据统计,从533款商品价格明示情况来看,11月11日当天价格低于10月20日、23日、26日、29日、11月1日、4日、7日、10日等时间节点的比例为27.8%;当天价格与这些时间节点持平的比例为55.5%;当天价格高于这些时间节点的比例为16.7%。也就是说,仅仅27.8%商品实现近期最低价,16.7%的商品存在假促销、真误导等涉嫌违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先提后降、虚假宣传、好评返现三大问题误导消费者
    中消协披露,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先提价后降价、虚构原价,而促销价格反而比非活动期间价格更高;商品在网页先进行低价宣传,但实际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宣传价格;通过设立较高额度的“好评返现”活动诱导消费者好评,以获得虚高好评率,干扰正常的信用评价机制。
    体验者调查称,天猫平台某品牌女包在10月23日-11月11日记录时间段中,从1199元涨至1499元,随后11月11日标价下降为1348元。国美在线平台的一款电饭煲11月7日将标价由之前的449元涨至499元,参加“双11”减价50元的活动。京东平台某品牌床品套件从10月29日-11月11日记录时间段来看,价格上涨幅度很大,标价由299元涨至1199元,而11月11日当天降为439元。
    中消协建议完善法律法规 健全电商平台把关机制
    对于这类“假促销”情况,中消协消费指导部副主任皮小林表示,国家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将参考中消协提供的线索,继续追查“虚假促销”行为。如果核实电商平台和商家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适应网络购物方式的价格法律规定,加大对电商平台及其商家的价格行为监测力度,适时公布价格监测结果,严厉查处价格违法和价格失信行为,用完善的信用机制约束失信经营者。
    此外,中消协希望电商平台建立健全价格审查把关机制,如实、全面记录、保存促销活动所涉及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质量、售后等重要内容,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依法组织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商家售价与承诺不符 消费者可维权索赔     
    如果消费者所购商品存在涉嫌违规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中消协消费指导部副主任皮小林介绍,“双11”、“双12”这类促销节后,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商品的价格,不是商家之前承诺的优惠价,有权要求商家退差价。消费者拿着购物证据,即可向平台和平台商家索赔、维权。同时,消费者也可以投诉经营者的“虚假促销”、“价格欺诈”行为。根据价格主管部门的认定结果及消法的相关规定,商家还需要对消费者进行“一赔三”赔偿。
    在当今网购盛行的互联网时代,中消协提醒消费者,理性参与电商集中促销活动,一方面要提前了解网购平台及商家的促销活动信息与交易规则,不要贪恋低价、避免冲动消费;另一方面要注意留存网络购物凭据,保存好网上商品交易截屏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等重要信息,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主动维权。

责编:小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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