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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组织要如实提示投资风险

来源:本网  2017-5-25 9:27:16

  (本网讯)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业一直由中央集中统一监管。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传统正规的金融机构之外又产生一些新兴金融业态,比如,小额贷款公司、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对这些地方金融组织,国家明确要求由地方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在这次省十二届人大二十九次会议上,《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地方金融监管无法可依的局面有望改变。

  条例草案规定,地方金融组织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开展业务。要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合理确定经营的金融产品;要建立资产刘东风险准备、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景荣风险防范制度;要与客户签订合法规范的交易合同;如实向投资者和客户提示投资风险,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违反的将分别受到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得以广告、公开劝诱或者变相公开宣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或者超出法律规定数量的特定对象承诺或者变相承诺,对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效果作出保本、高收益或者无风险等保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金融类广告,应当依法检查发布企业的业务资质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不得发布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以及虚假广告的宣传报道。

  另外条例草案明确了金融风险防范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协调机制,健全金融风险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程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责编: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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