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讯(通讯员 张志鹏)自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河北发展、人大尽责”主题实践活动以来,为保障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在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2019年5月17日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既接“天线”,符合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又接“地气”,符合秦皇岛实际。“意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确了加强市委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领导、实行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机制等内容,增强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补齐了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短板”,有效保障和规范了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为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推动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