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司法局以服务为抓手,依托基层法律服务站,全面推进为农村法治建设,努力打造自治、法治、德治一体的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营造法治氛围,打好社会基础。
一、践行“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调解,维护安定和谐。一是加强调解体系建设,在我区279个行政村全部建立调解室,选配优秀调解人员1144名;二是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化解纠纷矛盾能力,组织开展农村地区人民调解员培训12次,并指导我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对我区8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和30余个行政村进行了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基层调解工作的问题、难点,更好的开展工作;三是继续发挥好“民调通”作用,及时上报案件,开展督导和回访,确保每个案件都得到完善解决。2019上半年我区乡村人民调解员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02件,其中化解信访积案6件,化解疑难纠纷12件,很好的维护了农村安定和谐。
二、推广法律服务,及时解决问题,引导依法办事。一是加强法律服务组织建设,279个行政村全部配备配齐法律顾问,设置法律服务点;二是扎实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途径和对策、开展法治培训、送法进农村等活动,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它管理规定,引导村民依法办事,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动员“润心”法律服务队伍,先后到海港经济开发区、西港镇、海阳镇等地开展便民法律服务活动4场。四是发挥“掌上法律顾问”平台作用,驻村律师随时随地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利用移动平台的即时性、便携性特点,打破了法律咨询受地域、时间限制的传统格局,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问题。目前,279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法律顾问微信群的建立,微信咨询423人次。上半年,法律顾问为群众办理诉讼案件3件,办理法援案件281件,处理群体、敏感性案件5件,调解27件,起草法律意见书7份,接访咨询2568次,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第一时间引导法治解决矛盾问题,培养群众找法意识。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法治意识,渲染法治环境。一是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先后在老君顶景区、驻操营郭庄村举行法律进农村文艺演出活动,并组织各镇、海港经济开发区司法所围绕“3.8妇女维权日”、“3.15消费者维权日”和“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法治讲座和普法赶大集等方式进行宪法法律宣传;二是积极推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编印《找法指南》宣传页,详细介绍法律服务的业务、职能、程序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发放到各镇,用于开展活动,充实各村阅读栏,便于群众及时获取法律服务;三是加强法宣阵地建设,在海阳镇郭高庄大集上安装八块法治宣传展板,继续开展环长城旅游线路法治宣传墙绘建设工作,打造出门见法,随时学习的法治环境。通过文艺宣传活动,法治环境渲染,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
四、强化矫正管理,维护农村治安,确保矫正人员回归社会,服务农村建设。积极配合“扫黑除恶”行动,加强对农村社矫人员管理,防止再度犯罪,危害农村安定和谐,对各镇进行了社矫专项检查,加强监管,上半年进村调查40余次,确保社矫人员符合条件,服从管理;加强心理辅导,组织矫正人员开展公益劳动,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服务经济社会建设。
五、做好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农村生活质量。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对于工伤、讨薪等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应援尽援,指派专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跟踪案件进展,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维护,上半年办理拖欠工资案件300件。让农民兄弟享受到经济发展红利,感受法律的权威和力量,自觉依法维权。
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实现法律服务的农村覆盖,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推进我区法治新农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打好坚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