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有效实施,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乐亭县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由副主任程兵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于7月12日对该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乐亭陪审员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县司法局,实地了解有关人民陪审员推选工作情况,并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随后检查组深入县法院,参加了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并对人民陪审员履职提出了明确要求;最后组织召开了由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及部分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并与参会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座谈交流。
乐亭人大陪审员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建议:一要强力推进普法宣传,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深化人民陪审员推选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选任工作效率。三要增强人民陪审员责任意识,教育引导人民陪审员发挥自身优势,做好诉前纠纷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要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保障,对人民陪审员应享有的补助,要依法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好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五要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补、惩戒、退出等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乐亭县人大常委会 田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