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唐山市被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正式批准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按照创建要求,到2020年,唐山市要建成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法律政策的先行区、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的示范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多次研究和安排部署全县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我县如期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近期,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围绕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认真开展调研,积极助推全县示范区创建工作。6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凤明带领调研组到杨家套镇综合文化站、虹桥镇南会村、无终街道办事处广场社区、凤栖园社区等进行实地查看,听取文旅局局长王广军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工作汇报。之后又深入唐自头镇、大安镇、板桥镇及部分村庄进行实地检查、走访座谈,同时发放调查问卷150份,征求代表、群众的意见。通过调研,基本掌握了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分析讨论的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加快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注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该部法律于2016年12月2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实施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向全县人民群众提供了日益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一步保障了城乡群众文化权益,促进了全县公共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公共文化事业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 全县公共文化体系构建基础不牢。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度、深度不够。《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施行两年有余,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宣传普及好这部法律、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使这部法律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人民群众享用公共文化服务的准绳,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学法、用法、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方面还有差距。二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各镇、村之间发展不均衡。目前我县正在进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全县20个乡镇、1个街道办综合文化站建设还有3个尚未达标,全县773个村(社区)2019年底要求70%完成达标建设, 目前尚有约20%没有完成达标任务。调研组还发现全县各村之间发展不均衡,差异非常明显,督促落后的村补齐短板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二)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不足。一是县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到位。在县级文化设施投入方面,我县虽设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但远没有达到国家的规定标准(县图书馆和文化馆建筑面积分别为1350平米和1060平米,与图书馆7500平米、文化馆5000平米的创建要求有较大差距,且未独立设置、无停车场地、绿地及无障碍设施等)。目前我县尚未建立公共体育馆、体育场和全民健身中心,无法满足群众对体育活动的日常需求。二是农村基层文化设施投入滞后。镇村文化服务中心虽基本有固定场所,但是藏书量不达标,文化器材配置不到位,互联网上网、数字化建设方面更是欠缺,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任务任重道远。
(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不力。一是文化专业人才缺乏。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和各类文化专业人才普遍缺乏,专业化水平不高,全县公共文化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只有22人。县文化馆共有在职人员14人,但懂业务又能独当一面工作的人不多;县图书馆有在职人员8人,没有系统学过图书管理专业的人员;乡镇文化站的管理人员中也没有具有文化专长的,难以适应新形势文化工作的需要。二是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在编不在岗”“专干不专职”现象,村级文化协管员也都是村委会人员兼职,身兼数职,根本没有精力来抓文化工作,严重影响基层文化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我县传统民间艺术(剪纸、泥塑等)后继乏人,已经出现青黄不接和断层现象,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有效地保护和传承。
(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亟待提高。随着广大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精神文化需求越来越迫切,但是当前公共文化产品种类数量偏少、质量不高、部分设施设备不全等问题较为普遍,特别是农家书屋图书陈旧、种类不全,更新不及时,农民需要的现代农业实用技术书籍偏少。调研中发现镇、村文化事业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公共文化设备、设施利用率不高,缺乏活动组织者、管理者,日常维护管理跟不上,没能充分发挥基层文化主阵地的作用。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事业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配套政策,提高服务效能,确保公共文化事业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健康发展。要抓住全市各县区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有利契机,加快创建进度,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二)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建设。一是积极探索建立稳定增长的公共文化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文化事业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文化投入机制,制定并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相关政策,采取购买服务、委托承办、项目外包、税收优惠、鼓励捐赠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社会资金对公共文化的投入明显增加。二是加快实施文化馆、图书馆的建设步伐。抓紧完善前期各项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要适时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代表建议及群众意见,使建筑风格与服务功能相统一,力争成为我县地标性文化建筑;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谋划启动实施博物馆、公共体育馆、体育场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三是统筹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定要求选好场地,配备完善相应的设备,为村民(市民)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有效供给。四是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整合数字化文化资源,加快构建公共数字文化网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播渠道,注重利用网络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更加便利的文化服务。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是保证公共文化事业建立、发展和运营的关键。 一是进一步加大全县文化专业人才、基层文化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的培养和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公共文化队伍、文化人才的管理方式,积极完善人才引进、激励、培训和使用机制,形成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二是通过采取学习交流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公共文化队伍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批基层文化骨干,培养一批文化活动热心人、志愿者,做到每个村(社区)都有文化活动骨干和文化活动组织者,为全县文化事业发展繁荣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三是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对具有我县地域特色的剪纸、泥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注重选择、培养好接班人,着力解决后继乏人问题,让我县这些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展。
(四)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事业的便民服务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文化发展成果。一是积极引导、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宣传活动和娱乐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从中得乐、从中受益,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使他们逐步改变落后的传统观念。二是结合重大节庆假日,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送文化下乡活动。组织举办好文艺汇演、篮球赛、摄影展等文体活动,继续实施“文化惠民演出工程”、“送戏下乡”、“图书进万家”等为主题的群众文化活动工程,不断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生活,增强文化素养。三是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活动场所。对现有活动场所的设施配备加以完善,保证运行良好。拓展活动空间,对区域内闲置场地加以改造,增加群众活动场所,进一步规范管理,合理调整布局,避免产生扰民现象。在选好场地按照标准建好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同时,下步要重点在管理、使用上下功夫,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