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州市人大常委会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助推市政府认真办理人民代表大会票决通过的民生实事项目,制定出台了《关于民生实事联系督办测评办法》。
《办法》规定,“市政府及有关办理部门应将人民代表大会票决的民生实事纳入当年工作计划,制订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扎实推进民生实事的办理落实”;“应当适时公开民生实事的办理进展情况,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每件民生实事的办理进展,并认真听取代表和群众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办法》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日常联系,采取调研、视察、检查、听取报告等多种方式,对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对民生实事办理结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在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上书面报告年度民生实事办理情况和满意度测评结果。(晋州市人大办 赵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