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计整改监督是提高人大预算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关键环节。近年来,磁县人大常委会聚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并持续发力,通过健全制度、协调联动、专题询问等举措,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稳步提升。
一、健全制度规范机制。磁县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县情实际,出台了《关于对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的暂行办法》,明确了审计整改报告的内容、时间、主体、方式和流程。
二、协调联动明确责任。磁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的15日内,与纪委监委和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牵头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跟踪监督清单管理,对每个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并要求在3个月内整改到位。
三、专题询问促进整改。对综合审计和审查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在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整改情况报告前,采取专题询问的方式,现场回答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这一做法有效改善了长期以来审计部门作为监督者,审查发现部门存在问题却由自己回答整改情况的被动局面,督促了被审计单位真正整改、真实整改。在县人大常委会持续有力的监督推动下,审计查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