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滦南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活动主题,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宣传重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利用宪法宣传日,与县司法局等21个部门共同在金辉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县人大办摆放宣传展牌12块、悬挂宣传标语32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宣传资料500余册,进一步浓厚了宪法宣传氛围、推进了全民普法。
二是开展网络宣传,利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群、市人大代表群、人大党支部群、各镇人大工作群等微信群,及时发布宪法、民法典的宣传知识、学习资料,生动活泼、快捷高效的宣传宪法、民法典等知识。
三是以阵地为平台,在北河公园宪法广场悬挂宣传标语8条,丰富宪法、民法典宣传元素,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
四是利用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等活动,使学法、崇法、用法、守法成为各级人大代表的自觉行为。
五是组织授课培训,聘请唐山律师协会副会长李香民律师利用现场会议与网络视频相结合的形式,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讲解民法典的重要知识,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法律意识,使人大代表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六是进行集中学习,利用县人大主任会议、机关干部学习日等会议,集中学习宪法、法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相关内容,重温宪法宣誓誓词,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滦南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