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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三农”监督工作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来源:《公民与法治》2020年第4期   作者:安志兵  2020-3-30 16:08:54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强调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衡量标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人大监督职权,特别是在人大“三农”监督工作中,必须要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忘监督初心,牢记为民使命,充分发挥人民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精心谋划人大“三农”监督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人民的重托,自觉站在人民的立场,坚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衡量标准,科学谋划“三农”监督工作,充分把握好“三个原则”。

  一是体现“该做能做有用有效”的原则。监督议题的确定,关键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人大监督更好地反映民愿、汇聚民智、维护民利。要紧紧围绕党委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紧紧盯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吃准“两头”精准定位,确保与党委决策合拍,与群众的诉求合拢,形成同频共振、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近年来,河北省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在“三农”监督工作中,始终把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设施、美丽乡村、气象灾害防御、扶贫攻坚等市委重视、民众关切的焦点问题纳入监督视野,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政府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使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体现“少而精”的原则。监督议题的确定要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贪多求全,不面面俱到。一方面要找准既能体现党委决策主张,又能反映民意的最大公约数,精准选题,充分发挥监督的最大效应。另一方面要“喜新不厌旧”,对已经实施监督,但事关民生福祉的问题仍未得到很好解决的,可以再次进行监督,跟踪问效,举一反三,确保问题落地落实,见出成效。近年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谋划“三农”监督工作,坚持优中选优,每年只是选择3~4个议题进行监督,把每一项监督议题都做深做透,对照广大群众的要求,做出合格的答卷。

  三是体现“群策群力”的原则。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运用网络微信、新媒体平台,主动向社会各界、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专门委员会委员、专家学者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广聚共识。要注重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充分交换意见,确保监督议题与相关部门重点工作同心、同向、同步。近年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年初谋划的每一项监督议题都要分别召开市人大农委委员会议、对口部门工作座谈会进行讨论,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将议题通过微信群、机关工作网站面向社会广纳群言,保证了监督议题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维,深入开展人大“三农”监督工作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核心要义。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每一项“三农”监督活动,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初心和使命,精心把握好“三个环节”。

  一是严密组织调研活动。在“三农”监督工作中做好调研,应努力做到“两个坚持”。一要坚持“关口前移”。要紧密结合监督议题的实际,精心做好调研前期准备,成立调研组,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做到有目的、有内容、有步骤、有要求。调研人员要先行进入角色,认真学习与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透彻地掌握政策法律这把衡量工作的“尺度”,准确地把握会前调研的切入点。调研主体可吸纳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尽可能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加,做到专业性与群众性相结合,增强调研成果的“含金量”。二要坚持“重心下移”。要坚持开门搞调研,密切联系联众,不仅要听取部门的工作汇报,更要眼睛向下,身子下沉,采取随机抽查、暗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多方面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多层面了解情况,多角度获取信息,多渠道掌握情况,为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撰写调研报告要在综合分析、系统归纳的基础上,提出鲜明的主张、新颖的观点、可靠的依据、翔实的内容、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一要客观真实评价工作。 “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如实反映工作本质,多讲具体情况,抓典型、抓重点,高度浓缩,力求做到“小中见大”“知微见著”,避免简单重复政府的工作报告。要紧密结合汇报听到的、现场看到的、群众关注的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二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建议和意见是调研报告的“重头戏”,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少作空泛议论,努力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得出有一定深度和力度并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调研成果。在撰写调研报告、起草会议审议意见时,一方面组织人员认真撰写,反复推敲,并发挥专家学者具有代表性观点的优势,群策群力,确保初审意见所提建议有据可依,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另一方面,与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所提建议对相关工作切实有所推动,政府部门易于接受,有利于相关问题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真正受益。

  三是全面加强跟踪督办。加强跟踪督办,要做到“三个注重”。一要注重全程督导。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政府后,要注重加强与政府承办部门的联系,动态了解审议意见落实的进展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通过“跟踪督办”“合力督办”“挂帅督办”等形式,有效推动问题的解决。二要注重严格把关。对政府承办单位敷衍塞责甚至消极应付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启动专题询问、质询问责等刚性监督手段督促其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敢于破难点,勇于碰硬点,问题不解决不罢休,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监督实效的标准,在跟踪问效中彰显人大监督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三要注重公开透明。要及时将承办部门研究办理情况通过公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简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促进承办部门更好地改进工作。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担当,全面提升人大“三农”监督实效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担当,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开展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在实践中着重把握好“三个关键点”。

  一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在法权上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半步。人大工作是法律性、程序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其重要特征就是“程序严谨,操作规范,言必称法,行必依法”。人大“三农”监督工作就要以政策法律为依据,严格按“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要求,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判断,肯定和支持其合法的、符合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的工作,指出其不合法的、不符合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的做法,并通过法律程序予以确认或予以纠正。人大监督只有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来进行才理直气壮,被监督者才心悦诚服。

  二是敢于善于监督。在人大“三农”监督工作中,既要注重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的功效,又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一方面要牢固树立“一线”思维。要强化“不监督就是失职,监督不到位也是失职”的意识,破除人大监督“帮忙不添乱”的思维定式,在执行法律、维护法律尊严上,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对群众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敢于以“人民的名义”发出巡视之声,让监督“长出牙齿”,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要心系大局, 讲求方法。对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硬话软说,对症“下药”,真心实意地帮助政府及相关部门查找问题、研究对策、改进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坚持实施“全链条”监督。要不断探索创新“全链条”监督模式,用足、用好、用实监督职权。一要打好“组合拳”。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把执法检查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问卷调查、综合评议、专题询问等方式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跨地域视察检查、第三方评估等多种形式,提高监督效果。二要唱好“连续剧”。对一些重要事项、一时难以解决的工作,要持续发力,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年接着一年干”,咬住问题不放松,问题解决不到位不放过,工作改进不到位不放过,用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作者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人大常委会)

责编: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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