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并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自《民法典》公布以来,鸡泽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四措并举、持续用力,真正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一是深刻理解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把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推进人大机关建设的重要契机,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坚持带头学、深入学,做好学习表率。二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线上以网络为载体,通过人大公众号、微信矩阵、人大网站等形式推送《民法典》相关内容;线下在机关、乡镇、农村采取发放宣传纸、悬挂条幅、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三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就全县人大系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四是把学习宣传民法典情况作为代表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以“人大代表家站”为阵地,分批次开展代表集中学习,提高对民法典的认识,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动员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与自己的工作相结合、与生活的区域相结合、与选民的日常相结合,通过与群众拉家常、进课堂、小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民法典,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民法典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及核心要义,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与能力。此外,《民法典》实施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手段,加强监督,推动民法典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确保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鸡泽县人大办 赵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