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动态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健康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论坛新声

关于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法治规范与发展思路探析

——以河北为例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事业发展和产业价值

来源:《公民与法治》2020年第12期   作者:刘珂辛  2020-9-17 12:04:22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它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是中华农耕文明发展水平和成就的标志,也是当代中国建构国民文化身份的重要资源,其传承振兴是新时代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目标。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建设,既是挖掘、抢救和保护各民族民间文化的有效方式,也是立体保护文化、贮存文化、创新文化、实现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在新时代,富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文化产业既是我国乡村文化振兴的有力推手,又是繁荣地方经济、实现脱贫攻坚的有效方式。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命名了2018~2020年度文化艺术之乡名单,共175个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河北省作为民间文化艺术大省共有9家入选,仅次于广东省、四川省、江苏省位居全国第四位。

  作为老牌的群众文化品牌项目,设立于1987年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繁荣我国民间文化事业的发展、传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培植非物质文化保护项目、发展地方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中国文化艺术之乡的发展建设遇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这一优秀群众文化品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问题之一是评选周期短、评选成本高。新修订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其评审标准也更加的科学和规范,但由于民间文艺之乡评选对象以乡镇为主,且需满足“经常性的开展文化艺术创作、演出、展示、培训、交流”等活动,并需具备“开展经常性文化艺术活动的场地”等评审要求,因此无形中增加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参评成本,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扶持和资助,这些条件很难达成,再加上其评选周期为3年,周期较短,且已命名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下一次评审命名时需重新申报,也增加了参评对象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削弱。

  问题之二是缺乏必要的配套政策和资金的扶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自创立之日起,从国家层面并未设置奖励机制和政策倾斜办法,地方政府前期的工作得不到必要的补偿,且后期工作的开展缺乏资金的支持和政策保障,因此工作开展的举步维艰。

  问题之三是现代化的运营机制缺位。由于片面注重评审和命名阶段,而评审后的管理和运营缺位,且并未设立必要的退出机制,导致后期管理混乱,未能发挥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应有的作用。

  问题之四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建设混淆不清。近年来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支持力度空前,非遗项目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再加上二者在评审阶段有一些重合的内容,因此出现了以非遗项目建设代替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整体规划的以偏概全的现象,混淆了二者之间个体与整体的关系,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存续状态堪忧。

  为保障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这一优秀群众文化品牌的蓬勃开展,使其在新时代传承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和提振文化产业扶贫攻坚发挥更大作用,我们应当重点关注五个方面。

  第一,加强法治保障,护航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充分认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丰富民间特色群众文化活动中的重要意义,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以及即将出台的文化产业促进法等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命名、建设和管理、运营工作予以重点保障。保障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内开展的创作、培训、演出以及社会普及等工作稳定有序。建议河北省人大相关工作机构可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作为上述文化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委托发展基础好的县乡人大同步开展联动执法检查,助力文旅部门有力有效扶持河北省特色民间文艺品牌发展。同时,对于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内建设的能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保护文化生态,且有基础、有优势的文化产业项目要依照法律鼓励发展,严格落实支持政策。

  第二,加强顶层设计,引导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发展。首先要完善顶层设计和政策创制。以“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可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作为文化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做好规划顶层设计。基层人大及政府部门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传承和发展规划,为后续管理和建设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同时,建议配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出台《中国民间文艺之乡后续建设管理办法》,完善后续建设的配套措施,建议增加奖励机制,对已评选的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地方政府要积极出台适合本省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相应的配套机制。其次对既有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进行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考评和退出机制。另外,为了配合长期规划建设,建议把评选周期由3年改为5年。再次,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研究,分别从公共文化事业的角度以及文化产业的角度进行研究,制订出相关的激励政策。

  第三,倍增社会效益,繁荣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要明确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初衷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基因,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它的繁荣发展对于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对于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具有重大社会价值,适合传承保护但市场化基础较弱的项目,国家应作为公共文化事业来扶持和发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代表项目是我国特色民间文化艺术的瑰宝。它们的观赏性、艺术性、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是其他的文化项目所无法企及的。应利用其社会影响力,对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采用生动易懂的形式进行宣传推广,使群众易于了解,乐于接受,便于传播。就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繁荣当地群众文化生活而言,要依托代表性项目打造地方特色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实现一县、一乡(镇)一品,并借助开展群众文化品牌活动把代表性项目做大做强,带动当地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高。

  第四,挖掘产业价值,助力乡村文化扶贫攻坚。针对具有产业开发潜力的项目,当地政府应做好前期的研发工作。本着打造“文化+旅游+扶贫”的产业发展模式,要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找准开发角度,努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对于有代表性的成功产业项目,发挥经典案例示范引领的优势,分享成功经验,加大宣传推广。一是就地打造民间文化之乡文化旅游项目吸引游客观光。把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开发纳入乡村振兴与扶贫攻坚的大局之中,打造文化+旅游+扶贫的产业发展模式,积极开发民俗依托型、城市依托型、景区依托型的乡村旅游开发方式。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邯郸涉县索堡镇的女娲文化历史悠久,女娲作为创世初母,其炼石补天、抟土造人的故事家喻户晓。近年来,当地对女娲文化进行了旅游开发,但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当地可利用这一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作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突破口,把旅游业做大做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二是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发展输出型文化旅游产品。对于适合生产加工型的民间文化项目,根据当地特色文化资源,借助创意元素与科技手段发展文创产业,可结合建立研发、生产、销售基地,实现大规模批量化生产,繁荣地方经济。对于表演型的民间文化项目,应本着彰显特色、引领潮流的理念,在本地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并做大做强,培养高素质的表演人才,使其成为特色表演型产品演出基地。与景区签订长期的合作协议,将中国文化艺术之乡的表演团队作为软件,植入旅游景点之中,使广大群众在观赏山水过程中享受到传统文化艺术魅力。三是建设大型特色人文旅游园区。宜选取城市或景区周边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可采用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的方式,借鉴“方特动画集团和云南民族村”的开发模式(云南省根据其少数民族丰富的特点建立了民族村旅游景区,包含了在其境内生活的26个少数民族)。在河北,可建设燕赵民俗风情园,不仅囊括民间艺术而且还可包括民俗、历史、仿古建筑等,使游客来到这里能够全面了解河北的历史与特色。

  第五,做好品牌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传播力。利用数字化媒介加大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传播力度。可通过网站、微信客户端、抖音、快手等平台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其代表项目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如可利用国家公共文化云对民间艺术之乡及其代表项目或围绕项目开展的群众文化品牌活动进行展演展播以达到宣传的目的。另外,对于民间文化产品可通过淘宝、京东等传统平台进行销售,亦可利用直播带货的方式进行销售,使市场拓展至全国甚至全世界,使人们感受到产品带来的文化体验。(作者单位:河北省群众艺术馆)

责编:陶影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 www.yzdb.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