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支付货款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一场诚信危机。
原告诉称,自2019年10月到2020年12月12日,被告曹妃甸区××商店每日或每几日向原告曹妃甸区××粮油店赊账购买粮油调料,用于被告经营。当赊账数额超过1万元时,被告需支付原告货款。截止2020年12月12日,被告赊销货值达10605元,但未按照交易习惯付款。之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货款,被告均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庭审过程中,双方以被告是否拖欠原告货款10605元为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原告提交进货、出货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证明被告从原告处用货,尚欠货款10605元。被告质证称,以上证据只能证明被告从原告处进过货,不能证明欠原告货款,与原告最后一笔交易是在2020年11月中旬,去上货时在原告处给原告结清了货款,当时给的是现金,11月中旬以后便不再从被告处进货,不存在拖欠原告货款的事情。
庭审结束后,主办法官对照进出货单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帮助双方当事人缕清每一笔款项的去向,着重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表明诚信在市场交易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对个人社会生活的重要影响,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1年4月15日给付原告货款5000元(即时结清),至此这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原被告双方表示以后会坚持诚信为先,继续进行货品交易。
法官寄语:
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要求商人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以诚实信用为经营基本原则和理念,遵守职业道德,提倡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正直良心等道德准则,这样商家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才能使市场经济在良性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