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倴城法庭一日内连续两案网上开庭,便捷高效的审理模式,赢得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原告黄某、秦某是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当地的渔民,被告刘某从原告处购买海货,被告欠下的货款迟迟未给付,两位原告经多次催要未果,分别向滦南法院提起诉讼。
滦南法院倴城法庭受理该两起案件后,办案人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因两个案件的原告均在外地,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办案人员利用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远程办理、“云”上开庭,进行特殊的“面对面”庭审。由于庭前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基本调解意向,仅对部分协议内容存在分歧。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释法析理、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至此,两起经济纠纷案件通过“云”开庭的方式得以成功调解,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