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及时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内存款830万元,避免了原告的资金损失,使原告无后顾之忧,安心诉讼。
原告与被告共同经营公司,公司解散后,双方因公司财产分配发生纠纷,原告申请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滦南法院民二庭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积极与原告了解情况并及时出具了保全裁定书,考虑到堵车的交通现状和财产保全的紧急性,若不及时处理,被告很可能转移财产,给原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办案法官决定骑共享单车前往银行,并及时冻结了被告银行账户内存款830万元。
办案法官表示,虽然天气寒冷,但是并不觉得骑行单车辛苦,这种方式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办案效率,用自己的力量及时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