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滦南法院召开2021年度第11次审判委员会,会议由滦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柳青主持,滦南检察院检察长郭晓辉应邀列席会议。
此次审委会讨论了一件故意伤害刑事再审复查案件,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审委会委员对案件进行了讨论,郭晓辉检察长听取了案件汇报讨论过程,并发表检察机关建议。此案经滦南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表决,最终形成决议。
李柳青院长对郭晓辉检察长列席此次审委会表示了欢迎并表示,邀请同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院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的具体体现,更是法检共同维护法律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充分体现,能够实现法检两家对重大疑难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在今后工作中,滦南法院将继续持续深化与检察院之间的沟通交流,凝聚司法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