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使得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各让一步,达成了分期偿还借款的调解协议。
该案中被告丁某以房屋抵押贷款为由,向原告借款用于周转。原告表明自己没有存款后,被告要求并指导原告通过微信微粒贷借款,然后转借给被告,承诺利息及本金均由被告承担,且承诺最晚于7月中旬归还。至2021年7月底,被告又以同样方式要求原告先后通过支付宝、京东、美团等借款平台,累计替被告借款25万元。
至2021年8月,因有部分贷款到期,被告无力偿还,经双方协商确认,原、被告于8月21日签订了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25万元,并约定最晚于2021年8月28日将所有款项还清。直至8月28日,被告尚有本金188000元及相关利息未偿还,并对原告的征信产生了严重影响,遂原告诉至本院。
接手案件后,主审法官了解到因被告现在确无流动资金,其每月收入来源仅为工资,原告方也亟待还清欠款。结合原、被告的情况,主办法官希望二人各让一步,由被告丁某每个月最低偿还2500元,如被告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张某可以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且被告王某需承担一定违约责任。经过细心地调解,原、被告均对该调解意见表示认可并签订调解协议,最终,案件得以顺利调解,当事人均满意而归。
法官提醒:
贷款有风险,替贷更谨慎。请慎重帮他人贷款,贷款是经济活动,也是自己自由的权利,帮他人贷款,风险转移到自身的可能性很高,一定谨慎而行。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