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动态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健康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论坛新声

建强政治机关 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作者:任显成  2021-12-14 10:17:14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全过程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经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国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领导核心,是中华民族的命运所系。新时代人大工作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大会制度的思想,就是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两个”维护,坚持“两个确立”,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党领导的坚强政治机关,全面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最高政治原则

  1.坚定人大工作的政治目标。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特征,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和活动的开展,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必须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做到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统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维护党委的核心地位。

  2.严格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代表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大代表的产生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组织部门提名推荐、考察把关、党委批准、依法选举实现的。人大代表要真正代表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先进性、代表性。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在政治上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加强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人大代表要为民代言、为党建言,就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回到原选举单位、走到选民中间访民情、听民意、集民智,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要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按要求参加有关调研、检查和视察活动,了解当地政情社情,形成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回应群众关切,搭好党与人民联系的桥梁。

  4、强化人大代表政治理论培训。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行动上才会自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马克思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也是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的重要遵循。当选人大代表、从事人大工作就必须担负起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政治责任,在履职培训上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等法律知识的同时,要突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等政治理论,把政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偏离政冶方向。

  5.严肃人大工作政治纪律。人大代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正确履职,依法把党委的决策意图变成人民的意志;要加强警示教育,组织代表观看拉票贿选等违纪违规违法的专题警示教育片,到纪律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心中有戒、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加强对代表履职考核监督,建立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提醒代表和人大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党和人民重托,讲政治守纪律,切实履行好人民代表为人民的光荣职责。

  二、坚持人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权威

  1.明确请示报告主体。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一般应当以组织名义进行,向负有领导或者监督指导责任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本级人大工作进行组织领导,是向当地党委报请示报告的主体。目前,应尽快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制度,就请示报告的主体、内容清单、程序和形式等出台具体的操作规范。

  2.明确向党委请示事项。一是重大会议方面,包括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召开的有关事项,以党委名义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的建议和相关文件起草情况,人大常委会拟组织召开的人大系统的重要会议及相关事项。二是立法工作方面,包括本级立法规划的制定和立法项目的调整,提请代表大会和常委会审议表决的法规草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发现需要纠正和调整的问题。三是重大事项决定方面,包括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定权规定,征集重大事项情况,依法撤销“一府一委两院”及下级国家权力机构不适当的命令和决定。四是监督调研方面,包括事关全局的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启用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罢免或撤职、撤销等重要监督方式,在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涉及全局的重要意见。五是选举和人事任免方面,包括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涉及人选和法律方面的有关事项。六是自身建设方面,包括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和变动的有关建议,起草、制定的有关重要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七是党的政策法规和党委明确规定的事项,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应当请示党委审定的事项。

  3.明确向党委报告事项。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决策布署的情况,包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习近平系列讲话情况,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决策和本级党委部署的情况,贯彻落实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的情况。二是参加和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的情况,包括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上级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会议情况,组织上级人大代表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三是依法履职情况,包括向上级人大常委会报送的有关工作情况,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常委会党组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要点、拟提请人代会审议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重要调研报告、拟出台的重要文件,监督工作中涉及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解决的重要问题,在审议法规草案过程中贯彻党委意见情况,在监督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社情民意,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和视察调研情况。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和自身建设情况,包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重大事件情况,常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等需要向党委报告的重要情况。

  4.明确向党委报备事项。包括人大常委党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等其他应当报备的重大事项。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人大工作,在贯彻党委决策布署中实现政治宗旨

  1.在服务党委中心大局中谋篇定位。地方人大常委会要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就必须从思想上强化党的意识,自觉主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地方大局中谋大事、议大事、干大事,精准有效安排每年人大工作,并主动融入大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推动党委重大决策布署贯彻落实中履职尽责、依法行权、开展活动;在维护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开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进行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支持代表参加会议、调研、审议等监督活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过程中宣传群众、动员群众,贯彻党委意图,及时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意志和行动自觉,凝聚最大政治力量。

  2.在落实党委重大决策中议决大事。人大对涉及本地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民政等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标志,也是将党委的决策转化为制度、体现人民意志的重要渠道。对于党委建议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要开展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在主任会议上进行通报,在分组审议时充分解读、有效引导、统一思想,依照法定程序把党的意志转化为人民的意志;对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一府一委两院”提请讨论的重大事项,拟发出的审议意见,拟形成的决定决议,要围绕党委重大决策布署,认真审查、专题调研、常委会党组讨论研究,并以党组名义报请党委批准后纳入常委会会议议题,提交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

  3.在体现党委改革治理主张中精准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把党的主张体现到法律条文中去,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地方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人大的立法主导作用,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广泛征集立法建议,将事关地方改革稳定发展大局、社会急需、人民关切、党委重视的立法建议进行梳理分类、筛选统筹,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形成初选项目,通过立法调研、反复论证、讨论研究初步审定立法项目,报请党委批准后纳入立法规划。在落实立法工作中,立法项目调研情况、法规起草及审议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执行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都要及时向党委报告,确保立法的正确政治方向和有效实施。

  4.在实现党委人事意图中依法选任。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选举任免干部中,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党委的意图,“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党委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者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介绍党委推荐意见,在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前、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分别向大会主席团、人大常委会提交推荐书,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通过人大主席团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统一思想,带头依法办事,正面引导其他委员和代表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的有机统一,贯彻党委的人事意图。

  5.在维护党委核心权威中有效监督。首先要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监督职能和制度建设的新精神,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跟踪整改监督,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其次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监督要点,开展专题询问,启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监督形式时,事先向党委请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三是在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审议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意见、对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及时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向党委报告。

  四、坚持不断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组织体系建设,构筑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1.健全协调一致党的领导组织体系。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成立党的领导小组,大会主席团成立临时党组织,各代表团成立临时党支部,大会开幕前,召开代表团党员负责人会议,进行组织动员,以加强党对会议的领导,贯彻党委的决策和人事意图。为了加强党对人大常委的领导,设立常委会党组,在党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常委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设,落实党委和常委会党组的决策布署,指导和领导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监督保障机关和专委会工作的开展。加强人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机关党组领导下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个党支部,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监督党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发挥战斗保垒作用。人大系统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步调一致开展工作,形成党的组织体系整体合力。

  2.健全联系非党人大代表组织机制。一是建好人大代表之家,符合条件的应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发挥党员的先进作用和主导作用,为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走访接待选民、调研视察、专项工作评议、建言献策等代表履职、联系群众搭建平台,引导围绕党委中心开展活动。二是开展好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三大攻坚战”和地方党委重大决策布署,动员五级代表积极投身到地方改革发展大局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依法履职、科学履职、正确履职。三是建立党员人大代表联系非党员人大代表制度,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代表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廉洁奉公、依法履职等方面模范作用,确保人大代表保持先进性和政治自觉性。

  3.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主要表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的决策过程中。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讨论问题、集体决定问题、审议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反映真实情况,切实尊重代表、委员主体地位,保障代表行使权利;经过充分讨论,集思广益,在民主基础上按照党委的意图进行正确的说明和引导,集中正确的意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表决,并根据表决结果做出决议,实现人大组织活动与党委决策高度统一。

  五、坚持加強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优势

  1.从加强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高度研究谋划人大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坚持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党委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从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政治建设高度不断加強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一是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真正打通、实现有机统一的战略高度统筹研究谋划人大工作。把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政策文件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内容;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职责进行总体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和机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党组布署任务;每年要召开一次党委人大工作会,安排布署人大工作;要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布署,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听取意见和建议;党委、政府所涉及全局工作的会议或组织的重要活动,应安排同级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参加;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应视情况安排人大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

  2.从加强法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度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党委要增强法治观念,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对人大立法项目请示要专题研究、及时批示,必要时牵头组织、协调督办。要支持人大开展监督工作,主动划重点出题目,协调重要监督活动,支持探索完善监督方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督办人大审议意见、决议、决定的落实执行,把监督结果作为党委决策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支持人大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搞好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职责分工与协调一致。要支持人大行使人事任免权,安排好党委组织部与人大常委党组对任免对象在选举表决前的沟通与衔接,支持组织好审议讨论,尊重和维护选举、表决结果,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3.从加强自身建设、规范人大正确履职的维度促进人大建好“两个机关”。要加强政治建设,人大常委党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统一高效、步调一致的人大干部组织管理体系;优化人大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履职能力和素质,适应新时代人大职能发挥的要求;人大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党性和人民性,提升人大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功能。要加強纪律作风建设,增强人大干部群众观念,落实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坚持“三严三实”,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着力增强人大党员、干部政治定力,确保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坚持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责编:陶影
 
 
:::::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查验系统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 www.yzdb.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