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民二庭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本对簿公堂闹离婚的夫妻俩牵手离开了法院。
原告甲与被告乙自由恋爱认识,于2016年生育长女,2019年生育次女。婚后由于沟通不畅,两人逐渐产生隔阂和矛盾,常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夫妻感情渐行渐远。原告甲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向滦南法院起诉离婚。
滦南法院民二庭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了解到,甲乙二人系自由恋爱,彼此相互了解、婚姻基础较好,婚后两个女儿的出生,更使婚姻锦上添花。二人因生活琐事产生裂隙,无非是沟通不到位,夫妻感情还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性。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办案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以亲情为切入点,以责任为侧重点,对双方进行辩法析理、耐心疏导,希望他们多考虑考虑两个女儿的健康成长,打开心结、彼此宽容。
最终在办案法官的暖心调解下,夫妻双方更加明白了婚姻的意义和身上担负的责任,各自反思自己存在的不足和过错,破镜重圆、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