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柏各庄法庭收到来自原告张某的感谢短信,短信中,张某衷心感谢柏各庄法庭为其化解了一段长达三年之久的“心事”。
张某与史某系同村村民,原告张某受雇于被告史某,在提供劳务时在工地受伤,被告史某仅支付了原告张某初次住院费用,后期的伤残赔偿金、护工费等费用不再赔偿,原告催讨无果后,遂向滦南法院提起诉讼。
柏各庄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到张某家庭条件一般,受伤后导致家庭收入减少,急需取得赔偿费用,被告史某表示愿意赔偿,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产生了分歧。在调解陷入僵局时,史某向法院提交了司法鉴定申请书。在等待鉴定结果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鉴定,原告张某构成十级伤残,拿到鉴定结果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张某拿到赔偿金后难掩激动之情,与承办法官进行短信交流,表达对法官为民解忧的感激之情。这段“特殊”的感谢短信,彰显了法官司法为民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