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人大坚持在大事要事上担当尽责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职权,聚焦县委部署的大事要事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难事烦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体现人大“政治担当”。2020年,就年度工作谋划、“6+1”联动监督、重大会议活动等重要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11次。围绕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的重点任务和县政府“十场攻坚战”,聚焦全省人大系统“6+1”联动监督重点工作,适时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66次。常委会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下沉基层,实地督导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累计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42件。累计召开常委会议7次、主任会议13次,审议通过了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及计划、财政等专项工作报告35项,依法作出关于批准县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等决议决定15项、形成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等审议意见9项。强化落实任前审查、供职报告、宪法宣誓、任后监督等各项制度,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2人次,接受辞职2人,组织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5次19人,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报告76人次。
二是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交出民生“新答卷”。积极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指导各乡镇依法召开人代会,对2020年度乡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票决,全县民生工程真正办成了民心工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走出了“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的新路。2020年8月5日至7日,常委会视察组对县人大代表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了全面视察,提出了“要加快在建项目的实施进度、提升完工项目的运行效率、谋实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等意见建议。2020年,由县人大代表票决产生的10件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如期完工,获得了代表的高度评价,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三是强化“6+1”重点领域联动监督,让监督工作“有力有效”。县委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议审定《“6+1”联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研究“6+1”联动监督相关工作,县人大召开主任会议、常委会议、动员会议、调度会议、专题会议等累计14次,有力有序推动联动监督工作。同时,组建4个工作组、7个工作专班、3个执法检查组、48个代表小组,覆盖1244名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全面参与联动监督工作。联动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县人大共组织开展专题调研28次、代表视察27次,集中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各1次,人大法律监督手段有效运用,“6+1”重点领域得到有效清理和规范。各乡镇人大认真组织代表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拆违力度小不彻底、矿山复绿植被选择单一”等各类问题16个,提出“加大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力度、拓宽公共卫生知识政策宣传渠道”等意见建议108条,推动“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加快矿山复绿进程”等各类问题解决66个。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