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动态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健康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检察平台

肃宁:督促地方政府整治占道经营行为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1-5-7 10:36:25

整改前

整改后

  近日,河北省肃宁县法院向县检察院发出行政裁定书,准许撤回对某镇政府起诉。至此,该县某路段持续几年的集市商贩占道经营、拥堵交通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现场调查:

  马路摆摊造成交通“肠梗阻”

  “300米走了快20分钟……”2020年5月27日,网友发布的一则关于国道240肃宁县某路段堵车的文章,引发网上热议,不少网友都表示每次经过此路段都会碰到长时间堵车。该路段是连接河北省沧州市与衡水市的重要通道,人口密集,车流量较大。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肃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

  6月1日正值当地农村集市,集贸市场车水马龙,人来客往。承办检察官在该路段现场调查中了解到,该集贸市场原本在国道240两侧,后经相关行政部门协调,搬迁至该路段东侧的新集贸市场内,不再占用国道妨碍通行。但道路两侧多为商铺,每逢集市人流量大,商铺为更好吸引客流,将摊位、广告牌等沿街摆放,还有不少流动商贩每逢集市就直接沿国道摆摊经营,再加上赶集的各类车辆往往停在道路两边,使得平日里看上去宽敞的道路显得特别狭窄,堵车现象时常发生。

  办案检察官调取了肃宁县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数据发现:2017年至2019年度,国道240后堤段共发生交通事故87起。受伤人数40人,占事故比例41.4%;财损事故48起,占事故比例55.2%。2020年3月各行各业复工复产以来,交通事故频发。仅当年3月28日上午,该路段便发生了8起交通事故。

  检察建议:

  消除群众安全隐患

  “占道经营,使得原本并不宽阔的道路变得更为狭窄,堵车及车辆之间的剐蹭事故更是时常发生,不仅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秩序,也严重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存在非常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李静说,为了杜绝事故频发给当地百姓生产生活带来的极大安全隐患,该院于2020年7月31日立案审查,并于同年8月26日向负有管理职责的某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

  “应引导流动商贩等在规定的场所经营,自觉执行经营范围内环境卫生规定,保持辖区道路干净整洁,畅通有序。”检察建议书指出,国道是具有社会和国家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法侵占。相关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增加巡查人员巡查次数,加大整治占道经营力度,同时采取疏导结合的方式,积极向占道商(住)户宣传政策法规。同时,要强化舆论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道路安全宣传教育。

  “该集市由来已久,小商贩们占道摆摊也是长期经营习惯造成的。每次勒令搬离后下次集市又会搬出,仅我们一家监管也确实会力不从心。”镇政府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针对这种情况,该院督促镇政府、县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交警大队组成专项行动队伍,对该道两侧进行了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清理道路两侧的门店招牌、广告架、灯箱、堆积物等。专项行动中,工作人员分组对占道经营的流动商贩引导至规划的便民市场内,对于门店外广告牌乱搭乱挂的,当即协助店家进行了拆除。

  提起诉讼:

  被告未完全履行职责

  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该路段两侧商贩占道情况得到了短期好转。但专项活动开展过后时间不长,监管一放松,商贩占道经营又“卷土重来”,该路段仍存在非常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被告未完全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2020年11月25日,该院对镇政府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镇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镇政府在收到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后开展了新一轮整改活动,并于今年1月底回复称,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专人队伍;加强日常监管,除日常巡逻外,高峰时间抽调5名班子成员、23名工作人员对干道两侧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制止,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交通环境;加强宣传,多方式广泛宣传道路安全知识,并组织队伍对沿街商贩、摊主进行专门宣传教育,进一步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损失。两个月以来,事故发生率大大降低,整改成效显著。

  1月26日,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该路段勘查。恰逢赶集日,商家都在规划地点经营。以往道路两侧商铺摆放至街边的广告牌、堆积物已不见踪影,过路车辆有序通行。

  3月23日,鉴于该镇政府已经履行法定职责,并建立了长效的监管工作机制,该院拟撤回起诉。经层报河北省检察院批准,撤回对该镇政府怠于履行国道240道路两侧门店占道经营的监督管理职责一案起诉。

责编:陶影
 
 
:::::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查验系统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 www.yzdb.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